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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学物质登记管理办法

专注《新化学物质登记管理办法》(12号令),为您提供精准的法规解读、清晰的登记流程指南、专业的技术服务及最新的行业动态,全面覆盖常规申报、简易申报及备案等登记类型,旨在助力企业高效完成新化学物质登记。

新化学物质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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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法典》时代来临:化工企业面临哪些新风险与合规成本?
本文围绕《生态环境法典》展开解读,聚焦其对化工企业的合规影响。《法典》草案明确化工企业核心合规义务,包括新污染物协同治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登记、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遵守、多部门信息披露等,违法将面临罚款、停产、刑事责任等严厉处罚。此外,化学品管理需兼顾国内多领域法规与《鹿特丹公约》等国际规则,增加企业合规复杂度与成本。
2025年10月14日
官方解读:中国化学品环境管理的新形势要求及新化学物质监管的未来趋势
在第17届全球化学品法规年度论坛CRAC China 2025上,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研究室主任刘洪英,围绕中国化学品环境管理与新物质监管核心议题展开演讲。新化学物质管理方面,我国正从多维度推进工作。当前全球化学品管理转型,中国已迈入新污染物治理阶段,生态环境治理实现 “五大转变”,更注重科学性、精细性与可持续性。
2025年9月28日
12号令下首次“化学物质标识信息”公开延期申请,附适用范围与材料提交指南
2025年8月20日,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发布通知,启动12号令实施以来首次化学物质标识信息公开延期申请工作,将材料接收截止时间延长至2025年9月15日。申请需通过新化学物质网上登记系统提交,材料含登记证号、必要性说明,审查通过需满足 “所有登记人按时申请、说明充分、非高危害物质” 等条件,否则不予批准。
2025年8月22日
农药中间体如何完成新化学物质备案登记?(内附详细步骤)
多数情况下,农药中间体的用量相对较大,年生产量或进口量较易超过1吨,即需要办理简易或常规登记,但处于研发或小试阶段的创新农药中间体,其活动总量可能存在不足1吨的情况;另外,拟进行简易和常规登记的物质,需要在中国境内开展部分测试,开展测试前同样需要优先申请备案,完成新物质的第一步合规工作。
2025年7月3日
生态环境法典即将出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违规罚款或将高达百万
作为中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将是中国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立法。在化学品环境管理方面,法典颁布后,生态环境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例如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生态环境部将抓紧研究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尽快形成较为成熟的草案建议稿,按程序报送国务院,并积极配合做好后续的立法程序。
2025年5月30日
最新!中国新物质登记、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联动政策解读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明确了重点行业中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严格生态环境准入的有关要求,针对重点行业,强化新污染物(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等)在建设项目环评阶段的源头防控。
2025年4月22日
新化学物质登记(12号令)备案补正材料逾期未提交将禁止新申请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组织其所属的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技术机构对备案材料的符合性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经抽查认为备案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不足以判别是否符合备案条件的,会向申请人发送“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备案补正一次性告知书”。
2025年4月21日
新化学物质登记过程中环境风险评估的关键要点与实践指南:暴露场景的构建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实行已逾4年,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是常规登记过程中技术评审的审核重点,但报告编制过程中存在诸多挑战。
2025年4月14日
新化学物质2024年度活动报告提交在即,这些问题请注意!附官方指导
2025年1月14日,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发布关于提交新化学物质2024年度活动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的通知。固管中心在通知中一并整理发布了应提交新化学物质2024年度报告的常规登记证清单,详见附件:应提交新化学物质2024年度报告的常规登记证清单。
2025年1月16日
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中非测试数据的应对经验分享(三):文献数据
瑞欧科技在新化学物质登记中非测试数据应对经验分享专栏中,已陆续分享了QSAR模型预测数据、交叉参照数据在新化学物质登记中的应对策略。现为大家介绍新化学物质登记中非测试数据的应对经验分享第三期——文献数据。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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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EACH注册

欧盟REACH法规,即《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法规》,要求凡在欧盟境内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化学物质,须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提交REACH注册。

危险化学品登记

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进口企业必须办理登记吗?是的,依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企业应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领取登记证后方可进行生产或进口。

韩国K-REACH注册

根据韩国K-REACH法规(韩国化学品注册与评估法案)要求,可提供韩国OR委托、K-REACH注册、数据缺口分析、化学品风险评估及SDS标签制作等一站式服务,助力企业高效完成合规,顺利开拓韩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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