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是依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第12号令)及2026年3月1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设立的强制性环境准入制度,适用于所有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IECSC)的化学物质在境内生产或进口前的合规管理。
需注意,自2026年8月15日起,未取得登记证,或未按登记规定的用途、数量开展活动的企业,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并可能被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甚至吊销登记证、责令停业、关闭等。
因此,在法律与部门规章双重约束下,新化学物质登记已成为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及供应链体系前必须履行的合规要求,并覆盖了化工、材料、电子、涂料、农药、医药、化妆品等众多行业。
什么是新化学物质登记?
作为化学品进入和在中国市场活动的基础合规要求,新化学物质登记旨在从“源头准入”,对环境和健康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新化学物质登记相关法规背景与层级框架:
| 法规层级 | 名称/内容 | 作用与要点说明 |
| 法典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 第三十四章“化学物质污染风险管控”中明确:国家实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 |
| 部门规章 |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 (生态环境部第12号令) | 现行核心规章,规定了备案、简易登记、常规登记等登记类型及程序。 |
| 规范性文件与技术标准 |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配套申请表格、IECSC名录、相关标准 | 提供环境风险评估、测试方法及IECSC名录查询的技术细节。 |
判定标准:您的物质是否需要登记?
要判断是否需要申请新化学物质登记,核心问题只有一个:您的化学物质是否已被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IECSC)?
IECSC名录是区分“现有物质”和“新化学物质”的唯一标准,包含公开名录和保密名录两部分。截至2025年5月,名录总量已超过数万种,并通过生态环境部批次增补公告持续更新。

根据物质查新结果,您或将对应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现有化学物质:已被列入IECSC名录。通常无需再次登记,但若该物质被标注为“实施新用途环境管理”,则未取得计划用途的常规登记证时仍须申请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
新化学物质:未被列入IECSC名录。在境内生产或进口前,须依法完成相应登记。适用范围包括:有机物、无机物、单体、中间体、聚合物、物品中有意释放物质等。
确认物质类别后,下一步需通过官方渠道或专业工具完成IECSC查新,以获得明确的合规结论。
如何查询物质是否列入IECSC名录?
步骤一:IECSC公开名录查询
| 官方路径 | 瑞欧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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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部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瑞查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 CAS号及化学品物质搜索 – 瑞查查 |
步骤二:IESCS保密名录查询
经查询,若某物质未被收录于IECSC公开名录,瑞欧科技建议向主管部门提交IECSC正式查新申请,以确认该物质是否被列入保密名录。
瑞欧科技提示:企业在规划新产品、调整配方或拓展用途前,建议首先完成IECSC查新,以避免后续生产/进口时触发新化学物质登记义务却来不及准备。
适用范围与豁免情形:谁须做新化学物质登记?
需要办理新化学物质登记的情形
1)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的新化学物质
医药(含原料药)、农药(含农药原药)、兽药(含原料药)、化妆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饲料、饲料添加剂、肥料等产品,改变为其他工业用途的,以及用于生产上述产品的原料或者中间体;
表面活性剂、增塑剂、防腐剂、分散剂、阻燃剂等具有特定功能的产品或者配制品中所含的新化学物质;
聚合物;
物品中所含的且在常规使用时有意释放出的新化学物质;
非分离中间体之外的中间体;
等等。
2)已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但实施新用途环境管理的现有化学物质,用于允许用途以外的其他工业用途
高危害化学物质;
具有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PB),或者具有持久性和毒性(PT),或者具有生物累积性和毒性(BT)的化学物质。
新化学物质登记主体: 中国境内的新化学物质生产企业、进口企业; 拟向中国境内直接出口新化学物质的境外生产商或贸易商(须指定境内代理人); 使用实施新用途环境管理物质,并拟改变用途的生产者、进口者和加工使用者等。 |
可以豁免新化学物质登记的情形
在满足条件前提下,以下情形通常可豁免新化学物质登记:
已由其他法律法规管理的特定制成品(如医药、农药、兽药、化妆品、食品、饲料、肥料等),在其原有监管框架和用途下使用时;
放射性物质、符合要求的天然存在物质;
非商业目的或非有意生产的杂质、副产物、废弃物等;
合金、非分离中间体、由现有化学物质混合且不产生新化学物质的混合物,以及无水形式与水合物之一已在名录中的物质等。
是否真正豁免需要结合具体物质、用途、供应链模式综合判断,建议企业在项目前期咨询瑞欧科技进行专业合规诊断。
登记类型与登记周期:备案、简易登记、常规登记、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
根据年生产/进口吨位、物质属性和用途不同,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类型与周期如下:
| 登记类型 | 适用情形 | 登记周期 | 核心要求 |
| 备案 | 年生产/进口量<1 吨的新化学物质;满足条件的低关注聚合物或新物质单体/反应体含量≤2%聚合物等 | 1-2周 | 提交基本信息,即报即得回执 |
| 简易登记 | 年生产/进口量 1–10 吨(含)新化学物质 | 6-12个月 | 需提交理化及少量生态毒理数据 |
| 常规登记 | 年生产/进口量 ≥10 吨新化学物质 | 14-24个月 | 需提交理化、毒理及生态毒理数据、完整环境风险评估报告,高危害物质需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
| 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 | 已列入IECSC且实施新用途环境管理且申请人未取得计划用途的常规登记证的物质。 | 5-8个月 | 重点评估新用途下的环境暴露风险 |
瑞欧科技提示:实际周期受到测试安排、数据完整度、物质属性复杂度以及审评排队情况等多因素共同影响,建议企业提前 1-2 年启动常规登记规划。
聚合物特殊规则
针对聚合物,需要同时考虑:
是否符合聚合物定义与满足新物质单体/反应体含量≤2%/低关注聚合物(PLC)条件;
是否为阳离子聚合物、易降解或不稳定聚合物,或含特定高活性官能团等排除情形;
是否可以通过聚合物备案路径合规,或者需按一般新化学物质进行简易/常规登记。
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流程:从判定到获证后管理
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流程可概括为“五步法”:
前期判定与策略:通过IECSC查新确认义务,识别豁免条款,规划最优吨位区间以控制成本。
数据缺口分析:评估现有数据,设计GLP测试策略,合理组合非测试方法(QSAR、交叉参照、文献等)。
报告编制与申报:根据不同类型要求准备物化/毒理/生态毒理数据、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社会经济效益分析(若为高危害物质)、信息保护必要性说明等,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申报。
技术评审应对:全程跟踪评审进度,协助应对专家问询、补正通知及风险场景讨论。
证后义务辅导:指导落实首次活动报告、年度报告及向下游传递合规信息的法定职责。

费用构成:新化学物质登记费用多少?
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是一个中长期的合规项目,费用并非一个固定数,而是由多种成本构成,主要包括:官方费用、数据与测试费用、技术服务费用和企业内部管理成本。
| 费用类别 | 支付对象 | 费用性质 | 费用明细/关键影响因素 |
| 官方费用 | 生态环境部 | 3000元 | IECSC保密名录查新 |
| 数据与测试费用 | 第三方GLP实验室/数据持有者 | 实报实销/协商 | 数据缺口大小、物质危害属性(是否涉及PBT)、测试项目复杂度及是否需动物/长期试验 |
| 技术服务费用 | 境内代理人/法规咨询机构 | 服务定价 | 服务范围(仅写报告 vs 策略+数据评估+风险评估+全流程管理)、物质复杂度、时间紧急程度 |
| 内部管理成本 | 企业内部(研发、法规、采购等) | 隐性成本 | 内部协调、配方调整或替代物评估、供应链数据收集和沟通投入 |
提前进行数据缺口分析、吨位规划与系列/联合登记设计,有助于在确保合规的前提下最大程度降低重复测试和时间成本。
为什么选择瑞欧科技?
专业代理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注册,全面覆盖备案、简易登记、常规登记及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四大类型,提供从合规诊断到获证后义务的全流程辅导。严格遵循12号令与《生态环境法典》双重合规要求,帮助企业有效规避最高200万元罚款风险。欢迎联系瑞欧科技,获取免费评估与一站式新化学物质登记解决方案!
法规与合规策略咨询:解读12号令及生态环境法典相关要求,判断是否触发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义务,识别豁免空间。
IECSC查新与名录增补:协助完成IECSC查新并解读结果,评估是否符合名录增补条件并代理申报。
提供备案、简易登记、常规登记、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一站式服务。
可作为境外企业的境内唯一代表/代理人,负责与主管部门沟通及后续义务协助。
提供全套登记材料准备及审查服务,涵盖化学物质危害评估、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及化学物质数据库核查,确保材料符合生态环境部审核要求。
数据缺口分析、测试策略设计、PBT 判定。
编制QSAR/交叉参照等non‑testing报告及环境风险评估、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报告。
测试与项目管理:协助选择合适GLP实验室并设计测试方案,统筹多物质、多吨位项目进度与质量。
指导建立活动记录、撰写首次活动报告/年报、信息公开内容。
提供面向内部团队的新化学物质登记与新污染物治理合规培训。
瑞欧科技项目经验与服务优势
全类型覆盖:2025年,瑞欧科技成功助力企业完成12号令实施以来首批“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项目,备案、简易登记、常规登记、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四大类型上均具备实战经验。截至2026年,瑞欧科技累计协助数百家企业完成超4000个备案/登记项目。
疑难应对强:瑞欧科技自2009年创立以来,始终深耕化学品合规领域,已协助数百家企业完成登记与备案,精通难溶物质、UVCB、强挥发及不稳定物质的测试设计、数据豁免与环境风险评估策略。
全球化服务:由化学、化工、生物、药理、环境等背景的技术人员组成的团队,配合中英日韩德等多语种服务能力,无缝对接海外总部,大幅降低沟通成本。
官方渠道稳:长期深耕法规一线,与多家国内外实验室及技术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测试方案设计和与主管部门沟通方面具有成熟经验。
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的常见问题(FAQ)
Q1:境外企业可以直接办理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吗?
不可以,境外企业拟向中国境内出口新化学物质时,需要指定中国境内代理人/唯一代表来提交登记申请、与主管部门沟通并履行后续义务。瑞欧科技可以作为境内代理,为境外企业提供全流程的新化学物质登记服务。
Q2:新化学物质登记完成后,物质什么时候可以列入IECSC?
常规登记满5年的物质会经生态环境部组织审核后,在批次公告中列入IECSC。具体时间由官方决定,企业应关注相关公告动态,以便及时调整合规策略和供应链安排。备案与简易登记的物质不会列入名录。
Q3:IECSC登记证有有效期吗?数据保护期是多久?
登记证本身长期有效,无须定期续证。数据保护期方面,常规登记的测试数据享有6年独占保护期,在此期间后续申报者须获得数据授权或重新测试。如企业希望通过联合申报方式共享测试数据,可大幅降低登记成本,瑞欧科技可协助评估数据共享可行性。
Q4:什么是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与普通新化学物质登记有什么不同?
新用途环境管理登记适用于“已在IECSC中,但被指定实施新用途环境管理”的物质。当企业拟将其用于名录允许用途以外的其它工业用途时,对于高危害化学物质,申请人未取得计划用途的常规登记证时,需要单独申请新用途登记,重点评估新用途下的环境暴露与风险;普通新化学物质登记则针对尚未进入IECSC的物质。
Q5:企业已经完成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日常应对检查需要准备什么?
已登记或备案企业在地方检查中,一般会被核查是否按登记证/备案回执的用途、吨位和管理要求开展活动。瑞欧科技建议提前整理好: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相关证照、首次活动报告和年度报告(如适用)、向下游传递登记信息的记录,以及生产/进口/使用活动台账和资料保存证明,方便监管部门现场核对。
Q6:申请IECSC保密名录查新,必须提供CAS号吗?只有结构式和名称可以查新吗?
名录查新原则上应尽量提供完整标识信息,包括CAS号、中文/英文名称、分子式和结构式等,以提高判定准确性。若CAS号未知,只要能提供结构式、名称等关键信息,仍可以申请IECSC查新,由主管部门根据现有标识信息进行比对判断。
Q7:跨境进口的成品中含有新化学物质,是否要做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
如成品属于化学品/混合物,且所含成分为未列入IECSC的新化学物质,且不在物品豁免或其他专门法规完全覆盖范围内,一般在进口前需完成相应的新化学物质登记或备案。是否豁免需结合物质形态、用途及法规适用情况综合判断,建议在进口前完成IECSC查新和登记义务确认。
Q8:2026年《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后,新化学物质登记有哪些新变化?
2026年3月12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正式纳入上位法,主要变化包括:
法律位阶提升:从部门规章(12号令)上升至国家法典,处罚力度和执法权威性显著增强;
处罚上限提升:最高罚款额度提高至200万元,并可追究个人责任;
监管联动:地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纳入新化学物质合规专项,执法频率加大;
证后义务:年度报告和活动记录的真实性要求更严,信息公开范围可能进一步扩大。
企业应在2026年8月15日法典生效前完成存量合规排查。
Q9:新化学物质登记证可以转让或共享吗?多个下游企业可以使用同一张登记证吗?
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证不可直接转让,但已取得登记证的企业(持证人)可依法向下游企业提供登记证复印件,下游加工使用企业在登记证规定的用途和数量范围内使用该物质,无需另行登记。
持证人须建立信息传递机制,确保下游企业了解并遵守登记证规定的风险管理措施。若下游企业拟超出登记证规定的用途范围,须由持证人重新申请变更或由下游企业申请新用途登记。
Q10: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和欧盟REACH注册有什么区别?
两者均是化学品进入目标市场的强制合规要求,但存在显著差异:
主管机构:新化学物质登记由中国生态环境部主管,REACH由欧盟ECHA主管;
吨位划分:新化学物质登记以1吨/10吨为节点,REACH以1/10/100/1000吨为节点;
登记主体:新化学物质登记要求在中国境内有注册实体或代理人,REACH允许唯一代表模式;
数据要求:两者均需GLP测试数据,但具体数据包差异较大,不能直接复用;
登记周期:常规登记均在12–24个月量级。
如您已有REACH数据,部分可在新化学物质登记登记中参考使用,建议咨询瑞欧科技进行数据复用评估。
如何快速启动您的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项目?
瑞欧科技建议企业在项目启动前准备以下信息,便于快速完成初步合规评估:
物质基本信息:CAS号、结构式、纯度、主要杂质、物质类别及功能描述。
用途与应用场景:涉及的行业(如涂料、胶黏剂、电池、电镀、塑料助剂等)及终端用途。
预估吨位:计划在中国市场的年生产/进口量及 3–5 年增长规划。
供货模式与角色:境内生产/进口或境外直接出口;已有/潜在下游加工使用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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