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制剂的下游使用企业是否需要自行办理新化学物质登记?
新化学物质针对单一化学物质(除非无法分离,才作为整体申报),不针对物理混合的化学物质,农药制剂一般是多种物质的物理混合,需要做登记的是农药制剂中的新化学物质。如农药制剂中的所有组分都是现有化学物质,则不需要应对新化学物质登记。
面对新化学物质登记办法的修订,企业现在应该优先采取哪些行动?
面对新化学物质登记办法的修订,企业最稳妥的策略不是等待正式文本发布后再行动,而是从现在开始完成证照盘点、主体核验、备案转换预案和合同台账改造,并在正式文件发布后迅速校准执行细节,具体准备行动如下。
在新化学物质登记修订草案下,企业申请主体资格有哪些新要求?
在《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申请主体的资格要求明显收紧,这是本次修订中对企业影响最为深远的变化之一。草案第10条明确规定,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从事新化学物质生产或进口的企业事业单位。
现行1—10吨的简易登记物质,在新的新化学物质登记规则下如何管理?
在新的新化学物质登记规则下,现行1—10吨的简易登记证书虽然继续有效,但企业不能再按“简易”思维管理后续项目。这是因为修订草案已将1吨及以上统一划入常规登记,新申请或证载明事项发生实质变动后,登记路径将是常规登记而非简易登记。
按照新化学物质登记新规,聚合物备案转换为常规登记有什么要求?
在新化学物质登记的聚合物备案转换中,《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提供了一项重要的数据豁免缓冲机制:属于低关注聚合物,或者属于新化学物质单体或者反应体含量不超过2%的聚合物,在申请常规登记时可免于提交测试报告或资料、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及高危害化学物质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