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瑞欧科技化学品合规团队
更新日期:2026年8月
对于计划向美国出口化学品或含化学物质产品的企业而言,首先需明确产品是否属于《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监管范围,并核实相关物质是否已列入TSCA名录。在此基础上,企业还需根据“现有物质”或“新物质”的不同路径,履行相应的进口声明、预生产申报(PMN)、化学品数据报告(CDR)及风险管理等合规义务。
瑞欧科技可结合企业的物质身份、预期用途、进口计划及现有资料,提供一站式TSCA合规服务。我们的服务涵盖TSCA名录查询、合规路径判定、新物质申报以及现有物质的持续合规支持,全面协助企业梳理并落实进入美国市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贸易顺畅。
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是什么
《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oxic Substances Control Act, TSCA)由美国国会颁布,于1977年生效,2016年首次重大改革,美国环保署(EPA)负责实施。该法案旨在综合考虑美国境内流通的化学物质对环境、经济和社会的影响,预防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不合理风险”。
美国TSCA法案是美国有效管理商业用途化学物质的首要法规。对于输美产品属于美国TSCA监管类别的企业来说,美国TSCA合规是进行正常贸易的先决条件。
美国TSCA法案管控范围
《有毒物质控制法案》(TSCA)并不像名字所指把物质分为“有毒物质”和“无毒物质”,而是把物质分类为“现有物质”和 “新物质”来进行管理,是否属于“新化学物质”以物质是否被收录在美国TSCA名录(TSCA Inventory)中为准。食品、农药、药品、烟草等物质受美国其他法规管理,免于美国TSCA申报。
| TSCA适用范围 | 有机物、无机物、聚合物、UVCB物质、微生物和混合物。 |
|---|---|
| TSCA豁免范围 | 杀虫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药品、化妆品、烟草和核材料。 |
美国TSCA名录是动态名录,共收录约86,847多种化学物质*,分为公开部分和保密部分。列入美国TSCA名录的物质为现有物质,未列入的则为新物质。现有物质与新物质的在美生产商和进口商须履行相应的法规义务。

*注:美国TSCA名录自助查询:瑞欧科技研发了全球化学品名录查询系统——瑞查查,可根据物质名称或CAS号,免费在线查询物质是否在美国TSCA最新现有物质公开名录中,并进一步提供合规建议。
美国TSCA现有物质管理
对于已列入美国TSCA名录的现有物质,企业在开展制造、进口或商业流通时,仍需持续履行合规管理义务,主要涵盖以下五个方面:
TSCA 遵循/豁免声明(进口海关合规):根据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的要求,任何进口化学品或含化学品的产品入关时,均必须随附TSCA遵循或豁免声明。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涉嫌违反TSCA规定,海关有权对货物进行扣留或拒绝入境。
重要新用途申报(SNUN)*:若物质已被列入重要新用途规则(SNUR),且企业拟开展的用途属于其界定的“重要新用途”,则必须在开展相关生产或进口前90天向EPA递交SNUN申报(其审评流程与新物质PMN申报类似)。
化学品数据报告(CDR):以4年为一个滚动合规周期,常规情况下,若企业在周期内任何一个自然年的年制造或进口吨位达到25,000 磅(约 11.3 吨)及以上,须按要求向EPA申报年活动量、生产加工场所及工人暴露等核心数据(下一次常规申报窗口将于2028年开启)。此外,对于受到特定TSCA监管或列入重点关注清单的特定物质,其申报门槛会加严至2,500 磅(约 1.13 吨)
非活跃物质活动通报(NOA Form B):TSCA名录中指定为非活跃(Inactive)的物质,拟重新启动商业制造或进口时,必须在活动开始之前提交活动报告NOA Form B。完成通报后90天内开展预期的商业活动。
高风险物质的风险管理:针对被EPA依据TSCA第6条实施重点管控的高风险物质(如5种PBT持续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物质、二氯甲烷等完成风险评估并出台限制令的化学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其各项生产、加工、分销及使用的禁令或限令要求,履行特定的豁免记录保存、下游合规信息传递及禁限用符合性义务。
*注:SNUR与SNUN的区别
重要新用途规则(SNUR):是美国环保署(EPA)根据 TSCA 第 5 条颁布的一项法规条例。它规定了某一特定化学物质的哪些用途属于“重要新用途(Significant New Use)”。
重要新用途申报(SNUN):是企业在拟开展被 SNUR 锁定的“重要新用途”时,必须向 EPA 提交的一份正式申报通告文件。
美国TSCA新物质管理
对于未列入美国TSCA名录的新物质,在不满足豁免条件的情况下,其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提交新物质申报。只有在获得 EPA 的审核批准后,企业方可开展制造或进口等商业活动。申报流程如下:

Step1: 核对TSCA名录
美国TSCA名录分为公开名录和保密名录,企业可通过向EPA提交真实意向通知(Bona Fide Notice)确认不在公开名录中的物质,是否可能存在于保密名录中。
Step 2: 确定申报类型与豁免类型
新物质申报类型
| 新物质申报类型 | 法定EPA审核周期* | 申报限制要求 |
|---|---|---|
| 低吨位申报 (LVE) | 30天 |
|
| 低释放和低暴露申报 (LoREX) | 30天 |
|
| 试销申报(TME) | 45 天 | 申请人试销过程不会对健康和环境造成不合理风险 |
| 预生产申报 (PMN) | 90天 | 无 |
*注:各类型新物质申报的实际审核周期区别于法定审核周期,建议企业提前规划商业计划。
新物质申报豁免情形
除法定排除或豁免的杂质、特定副产物以及非分离中间体外,某些符合聚合物豁免条件或满足少量研发要求的物质,也可以免于新物质申报。以聚合物豁免为例,其资格评估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原料清单核查:确认所有添加量超过 2 重量百分比的单体及其他反应物,均已列入TSCA现有化学物质名录;
分子量与低聚物检测(GPC分析):通过凝胶渗透色谱法(GPC)测试其数均分子量(Mn),并精确计算分子量小于 500 和小于 1,000 的低分子量组分(低聚物)占比,确保符合法规规定的阈值条件。
结构核对:对聚合物的化学结构、单体组成、元素含量进行评估,确认其属于TSCA聚合物定义,且不属于任何被排除的禁区(如阳离子、全氟/多氟 PFAS 结构、易降解聚合物等)。
Step 3:资料准备和电子提交
新物质申报要求资料信息
化学身份信息:化学结构图、分子式、CAS号、正确的化学名称。
理化及环境命运数据:如熔点、沸点、蒸气压、溶解度、LogKow、生物降解性等(现有的实测数据或可靠估算值)。
工艺与用途:制造/加工场所、工艺流程、年产量、具体商业/消费用途及产品类别代码。
暴露与排放评估:工人暴露情况(防护、接触时间)、环境排放途径及污染控制技术。
安全数据表(SDS)
CBI 声明:如需对核心商业秘密(如特定化学名称、配方)进行保密,需在提交时一并标注并提供实质性说明。(注:自2016年TSCA改革法案实施以来,首批通过的CBI申请已临近十年有效期。以往曾提交保密申请且需继续维持保密状态的企业,请务必密切关注到期时间,并及时办理CBI延期申请。)
Step 4: EPA审评和官方裁决
收悉确认(Day 1):EPA收到完整材料和行政费后通常会在7-10天内核发回执,正式确定审评的起始日(Day 1)。
法定审评期:
标准PMN:法定审评期为90天(豁免类申请通常为30到45天)。
审评期间,EPA会对化学品的化学、暴露、生态与人类健康风险进行评估。如果EPA因项目积压、审评排期等客观原因导致案件暂停(Suspension),企业需按要求做好沟通与跟进工作;若因资料需进一步完善而收到质询,则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交。
EPA 官方裁决:
无风险/通过(Not likely to present an unreasonable risk):企业可在审评结束后开始商业制造或进口。
存在风险或信息不足(May present / Insufficient information):EPA 通常会颁布 Section 5(e) 限制令(Consent Order),要求企业采取特定的风险管控措施(如强制使用个人防护、限制特定用途)或在达到一定产量前补做毒理等测试,并往往伴随发布 SNUR(重大新用途规则)。
Step 5: 加入TSCA名录
在官方完成PMN审评以及裁决后,一旦物质正式在美国境内开始生产或首次进口,企业必须在30天内向EPA提交NOC(Notice of Commencement)。
EPA收到NOC后,该新化学物质将正式转入TSCA现有化学物质名录,此后其他企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生产或进口。
美国TSCA企业合规路径
美国《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适用于向美国出口化学品的中国企业及其美国进口商。对于输美产品属于TSCA监管类别的企业来说,确保TSCA合规是开展正常贸易的前提。其合规路径建议如下:
第一步:识别物质用途
确认输美产品中的化学物质是否属于TSCA监管范围,并核实其是否已被列入TSCA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即区分新物质与现有物质)。
第二步:现有物质日常维护
若属于现有物质,需落实重要新用途规则合规,CDR申报(常规25,000磅及特定物质2,500磅门槛要求)、NOA Form B 激活、海关声明等日常合规动作,,同时严格执行EPA针对高风险物质(如5种PBT物质、二氯甲烷等)出台的各项禁限用与合规管控要求。
第三步:新物质合规把关
若属于新物质,优先评估是否符合聚合物豁免、研发豁免等条件;若无法豁免,则必须在商业制造或进口前通过EPA审核批准新物质申报(如PMN或LVE等)。
第四步:重点合规监控与新兴专项政策应对
针对受特殊监管与高风险管控的前沿物质(如PFAS全氟/多氟烷基物质、MMO混合金属氧化物正极材料、MWCNT多壁碳纳米管等纳米材料),需确认相应的专项合规要求;同时,针对CBI(保密商业信息)十年期将至的延期申请,应当密切关注到期时间并按时提交申请,防止核心配方与商业机密因续期不及而失效。
瑞欧科技美国TSCA一站式合规服务方案
TSCA名录查询与合规判定:提供TSCA公开名录查询及保密名录BFI查询支持,结合瑞欧自研“瑞查查”全球化学品名录查询系统,帮助企业快速判断名录状态并获取初步合规建议。
TSCA遵循/豁免声明开具:协助企业准备规范的TSCA入关声明文件(正向声明/否定声明),确保通关文件符合海关要求,降低货物被拒风险。
新物质申报(PMN/LVE/LoREX/TME/聚合物豁免)全流程支持:申报类型路径评估→材料准备→EPA系统提交→补充数据沟通→CBI商业保密申请,帮助企业以最优方案合规进入美国市场。
重要新用途申报(SNUN):根据现有SNUR内容为客户梳理和摘要具体规则要求,协助企业向下游传递合规信息;若确定触发SNUN要求,可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准备与提交支持。
化学品数据报告(CDR):协助梳理报告范围物质、统计申报数据、准备文件并完成CDR系统在线提交,确保2028年CDR申报合规完成。
活跃物质申报(NOA Form B):协助企业完成Inactive物质的活动状态申报,确保商业活动重启前满足TSCA要求。
PFAS专项合规服务:针对PFAS报告(Section 8(a)(7))及高关注物质风险管理规则,提供专项合规评估与应对策略建议。
TSCA应对策略综合分析:针对企业复杂产品线,提供系统性TSCA合规策略分析报告,综合考量申报路径、时间成本、PFAS风险及热点政策动态。
为什么选择瑞欧科技?专业、权威、本地化
瑞欧科技(REACH24H)深耕全球化学品法规领域17年,在美国设有子公司,提供从名录查询到上市前监管维护的一站式TSCA合规解决方案。
本地化服务网络,EPA直接沟通:美国本土团队代理全流程沟通,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加速申报进程。
深厚的TSCA专业积累:在PMN/LVE/SNUN申报以及CDR数据报告合规应对方面积累了丰富实操经验,熟悉EPA审核要点及常见补件情形。
多语言跨区域协同:具备中文、英文、日文、韩文等多语言服务能力,可无障碍服务中国、日本、韩国及东南亚地区的输美企业。
数字化工具赋能:自研“瑞查查”全球化学品名录查询系统,支持CAS号/名称免费查询TSCA最新公开名录状态,大幅提升企业合规自查效率。
供应链商业机密保护:严格执行保密协议,妥善处理上下游配方信息传递,确保商业机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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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计划向美国制造、进口或销售化学品及含化学物质产品,可先准备以下基础信息,用于判断TSCA适用性、名录状态和后续合规路径:
物质名称、CAS号、组成与必要的结构信息;
产品用途、下游应用及供应链中的制造商/进口商角色;
预计年制造或进口量、商业时间计划;
现有SDS、理化/毒理/生态数据及过往申报资料;
需要保密的商业信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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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参考
EPA:TSCA Chemical Substance Inventory
化学品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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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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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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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接触材料/再生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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