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盟REACH法规 (EC) No 1907/2006 第4条、第8条及ECHA要求,欧盟EU REACH注册对主体资质、地域范围有严格且明确的限定,只有以下3类主体可提交注册:
• 欧盟境内的物质、配制品、物品生产商
• 欧盟境内的物质、配制品、物品进口商
• 非欧盟的物质、配制品、物品生产商:必须通过欧盟境内的唯一代表(Only Representative,OR)来履行欧盟REACH法规要求的注册义务
鉴于中国生产商(工厂)无法直接注册的情况,瑞欧科技建议企业通过以下三种路径之一履行合规义务:
| 合规路径 | 操作方式 | 优势 | 劣势 | 推荐指数 |
| 委托唯一代表 (OR) | 委托瑞欧科技等专业机构作为您在欧盟的唯一合法代表,全权履行注册义务 | 保护商业机密 掌控供应链主动权 成本低、效率高 | 需支付服务费 | ⭐⭐⭐⭐⭐ |
| 委托欧盟境内进口商 | 由您的欧盟客户(进口商)负责注册 | 无需直接应对法规 | 配方泄露风险 受制于单一客户 难以开发新客户 | ⭐⭐ |
| 设立欧盟分公司 | 在欧盟当地设立子公司,以子公司名义注册 | 完全自主控制 | 运营成本极高 税务法律风险大 周期长 | ⭐ |
化学品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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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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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农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