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30日,越南工贸部(MOIT)正式发布第33/2026/TT-BCT号通告,对其职能管辖范围内的中高风险产品及货物清单进行了更新。该通告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并全面取代此前的第41/2023/TT-BCT号通告。
法规背景
第33/2026/TT-BCT号通告依据2025年修订的《产品和货物质量法》及第37/2026/ND-CP号政府法令而制定。
其中,第37/2026/ND-CP号法令进一步明确了产品和货物风险等级的确定原则、方法及程序。根据该法令,产品和货物按照风险程度分为三类:
高风险产品和货物:如未采取适当管理措施,可能造成严重或特别严重后果;
中风险产品和货物:如未采取适当管理措施,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低风险产品和货物:在受控或正常使用条件下,通常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MOIT在对其监管范围内的产品和货物进行风险审查和评估后,结合越南进出口货物情况发布了新的分类清单。
六类产品被列入中风险清单
第33/2026/TT-BCT号通告以附件的形式,对产品和货物进行列明,具体涵盖:产品名称、产品描述、HS编码(依据第 31/2022/TT-BCT 号通告)、适用的国家技术法规(QCVN)以及质量管理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高风险产品和货物部分未列出具体产品。中风险清单则包括以下六大类产品:
纸巾和卫生纸;
化学品及含化学品产品;
工业炸药和高威力炸药;
工业炸药配件;
工业机械、设备和材料;
爆炸物前体。
其中,化学品及含化学品产品类别涉及的具体产品包括:
荧光灯;
工业用氢氧化钠;
聚合氯化铝(PAC);
浓度为10%至35%的工业用氨;
含铅的涂料;
含甲醛和由偶氮染料转化形成的芳香胺的纺织品。
合格声明义务
对于列入中风险清单的产品,制造商或提供商必须依据相应国家技术法规实施合格声明。合格声明可以基于以下方式进行:
经依法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结果;
由MOIT指定的合格认证机构或者由省级或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为国家管理目的指定的合格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结果(第37/2026/ND-CP号法令第98条第2、7款);
企业或个人开展的自我评估,并提供经认可或指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
企业需要通过国家计量与质量标准数据库完成合格声明登记。在产品投入市场流通前,按规定在产品上使用合规标志,建立台账记录,并向认证机构提交年度使用报告。
通告附件针对不同产品和货物规定了相应的合格评定方式。涉及的评定方式包括第14/2026/TT-BKHCN号通告规定的第1、5、7和8种方法:
方法 1:对代表性样品进行检测并开展认证;
方法 5:对代表性样品进行检测,同时评估生产过程或管理体系,并通过样品检测及生产过程或管理体系评估进行监督。样品可从生产现场和/或市场采集;
方法 7:通过检测并评估整批产品或货物进行认证;
方法 8:对全部产品或货物进行检测或检验。
企业需要根据其经营的具体产品类别,逐项核对通告附件中的产品描述、HS 编码,并判断其产品适用的技术法规以及合格评定方法。
过渡安排
对于在2026年7月1日通告生效前,已经完成合格评定和合格声明的企业,可以继续使用相关合格证书,直至证书到期。同时,企业无需重新登记合格声明。
瑞欧科技提醒相关企业
此次清单更新将直接影响相关化学品及含化学品产品的生产商、进口商和供应链企业。
对于工业氢氧化钠、PAC、工业用氨以及含甲醛或芳香胺的涂料和纺织品等产品,企业需要重点核查其是否落入附件规定的具体产品范围。
瑞欧科技建议企业结合自身产品和业务模式开展以下工作:
复核产品清单:逐项比对第 33/2026/TT-BCT 号通告附件中的产品描述、HS编码及适用QCVN;对于经营化学产品,需确认其浓度、成分和用途是否符合附件描述;
确认合格评定方法:根据具体产品确定适用的方法1、5、7或8,并核实认证、检测机构是否属于依法认可或指定机构;
检查既有文件:整理现有合格证书、检测报告和合格声明,确认文件有效期及其覆盖的产品范围;
更新供应链资料:将新的风险分类、技术法规要求、HS编码和合格评定义务传达给生产、采购、物流、报关及越南进口商团队;
建立后续监控机制:持续关注MOIT及相关主管部门对产品清单、技术法规和指定机构的后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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