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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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能力
15年化工行业技术沉淀及合规服务经验
参与国内多项政府法规及国家标准制定,如《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及其配套文件、《例外数量和有限数量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指南》、《危险货物运输应急救援》系列国标、《消费品中重点化学物质使用控制指南》等
韩国环境署MOE官方指定咨询机构
客户服务能力
累计为全球超过8,000家企业提供化学品合规咨询服务,是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的指定合规服务商
丰富的全球资源,与各国政府官方、行业协会、实验机构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具备中、英、日、韩、德、意等多语言服务能力
国际运输中什么时候可以用物质专用的正式运输名称(PSN)?
该PSN对应的纯物质以及混合物或溶液的情况下,需要该物质与无危险性的组分混合,同时保证混合物或溶液的危险性与该PSN对应的危险性完全相同(危险性类别和包装级别)。
空运危险货物可以由代理人进行申报吗?若国家有特殊规定如何提前应对?
国内目前要求必须由货主(Shipper)到柜台进行交运,不能由代理人交到航司。
空运危险货物应用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豁免时,是否需要额外的包装检测?
是的,空运危险货物采用有限数量和例外数量需要对包装进行跌落测试和堆码测试。
若国内的供应商确认物质未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在不登记的情况下还能购买吗?
根据法规要求,加工使用者不得加工使用未取得登记证或未办理备案的新化学物质。加工使用未取得登记证的新化学物质的企业,需按《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第四十八条承担法律责任。
作为贸易商,将新物质进口到中国后分销给客户,客户是否需要备案?
当境内贸易商作为直接进口方时,在满足总吨位符合备案要求的前提下,建议由贸易商作为申请人,完成一次备案申请后即可分销给多家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