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6〕301号),明确自8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之日起,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备案将停止办理。瑞欧科技第一时间为您梳理了本次政策变动的6大核心要点,请相关企业务必重点关注,提前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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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备案办理即将截止
根据通知要求,自2026年8月15日起,将全面停止办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备案。
瑞欧科技提示:现行备案办理的最后窗口期为2026年8月14日,请有备案需求的企业抓紧最后的时间节点,尽快完成提交!
备案转登记,申请人或许受限
8月15日起,原本符合备案条件的物质,将转为按照登记程序办理。所需资料应与现行备案要求保持一致。
结合此前发布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境外企业可能无法再直接进行登记,必须由境内进口商或生产商作为申请人进行登记。
瑞欧科技正积极与官方部门进行确认,若有确切信息将第一时间向企业通报。
聚合物申请路径暂未明确
结合通知规定及此前发布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可以推断,新化学物质年生产量或进口量不足1吨的,应当申请简易登记。
但针对“新化学物质单体或者反应体含量不超过2%的聚合物或者属于低关注聚合物的”物质,且吨位量达到 1 吨及以上的,目前政策尚未明确是按照“简易登记”还是“常规登记”进行申请。对此,瑞欧也将持续跟进官方的进一步解释与指引。
政务系统表单或面临更新
瑞欧科技注意到,目前的政务服务系统中,无论是简易登记还是常规登记的表单内容,均存在与现行备案物质新的登记要求不匹配的情况。
因此,官方极有可能在8月15日左右,对政务服务系统进行系统升级,更新现有表单或增加新的表单选项。瑞欧科技提醒相关企业在申报时密切关注系统变化。
审批程序说明
对于8月15日起提交的此类申请,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参照12号令简易登记程序和时限进行受理并审批。
现行简易登记将历经形式审查(5wd/轮)和技术评审(30d/轮)流程,相比于备案提交后即可获得备案回执,简易登记取证需要预留1~2个月,请企业提前评估布局。
该通知生效的时间范围
本通知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若生态环境部后续就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出台新规定,将依照新规定执行,本通知届时自动失效。
企业应对建议
面对此次政策调整,瑞欧科技建议相关企业:
盘点物质清单:立即排查企业涉及的新化学物质,确认是否需要在8月14日前突击完成备案。
调整供应链策略:针对境外企业可能无法登记的情况,提前与境内代理商或进口商沟通,明确新的合规主体。
保持密切关注:持续关注官方对该通知的进一步说明和政务服务系统的更新动态,以及12号令修法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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