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全球化妆品法规动态:欧盟理事会明确化妆品法规修订立场(11月)

其他化妆品法规
2025年12月24日

欧洲化妆品法规动态

欧盟理事会明确化妆品法规修订立场

2025年11月5日,欧盟理事会针对欧盟委员会在本年7月份提交的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的简化草案明确自身立场,包含:1)缩短企业淘汰含CMR物质化妆品的过渡期;2)删除欧盟委员会提出的基于口服或吸入暴露途径的CMR物质可豁免CMR禁用;3)重申对含纳米材料化妆品的通报要求,但无需提前6个月提交,改为需在上市前提交。

欧盟SCCS发布茶树油终版评估意见

2025年11月14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关于茶树油(TTO)的最终安全评估意见。SCCS认为:基于所提供的数据,考虑到TTO可能被归类为“Repr.1B”物质以及来自化妆品和非化妆品用途的总暴露量,茶树油在以下最大使用浓度下作为控油和抗菌剂在化妆品中是安全的:洗发水:2.0%;沐浴露:1.0%;洗面奶:1.0%;面霜:0.1%。

SCCS强调,该意见仅适用于以下情况:1.最终化妆品成品中所含的TTO,其化学组成应符合最新的国际标准ISO 4730:2017。2.TTO的适用范围限于成人皮肤用化妆品,不得用于可能导致消费者吸入暴露的喷雾或气溶胶产品。

相关内容见:欧盟SCCS发布茶树油最终安全评估意见:明确最高安全用量及使用要求

欧盟SCCS发布2款染发剂不安全的初步评估意见

2025年11月17日,欧盟SCCS发布染发剂Basic Brown 16(C009)和 Basic blue 99(C059)的初步意见。意见征求截至2026年1月19日。

在对所提交的数据进行评估后,SCCS基于潜在的致突变风险认为在非氧化型染发剂配方中使用Basic Brown 16是不安全的。

在对所提交的数据进行评估后,SCCS基于潜在的基因毒性认为在非氧化型染发剂配方中使用Basic Blue 99是不安全的;并且基于现有的批次资料,SCCS认为Basic Blue 99是一个皮肤致敏剂(a skin sensitiser)。

相关内容见:染发剂行业企业关注!欧盟SCCS初步认定两款常用成分存安全风险

英国通报WTO 2026年化妆品中化学物质限制草案

2025年10月31日,英国商业贸易部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递交G/TBT/N/GBR/107号通报,公示2026年化妆品产品(限制化学物质)条例,将修订欧盟法规(EC)第1223/2009号(“化妆品法规”),使其适用于英国,修改对甲醛释放体的标签要求的门槛,并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4-MBC及16种CMR物质。意见反馈截至2025年12月30日。

相关内容见:英国通报WTO 2026年化妆品中化学物质限制草案:涉及甲醛及17种禁用成分

英国SAG-CS发布水杨酸己酯最终评估意见

2025年11月,英国非食品及医药消费产品化学安全性科学咨询小组(SAG-CS)发布了关于水杨酸己酯的最终意见。SAG-CS认为,在下列规定的浓度下,水杨酸己酯可用于成人和3岁及以上儿童化妆品产品中:水醇基香精(喷雾型和非喷雾型):2%;淋洗类产品:0.5%;驻留类产品:0.3%;口腔护理产品:0.001%。在规定的浓度下,水杨酸己酯可用于0-3岁儿童化妆品产品中:用于沐浴露、洗手液、洗发水、护发素、身体乳、面霜、护手霜、口红/唇膏、香氛产品为0.1%,牙膏中为0.001%。

相关内容见:化妆品原料“水杨酸己酯”安全吗?英国SAG-CS发布最终评估意见

北美洲化妆品法规动态

加拿大拟修订化妆品成分热门清单

2025年11月19日,加拿大卫生部宣布拟修订化妆品成分热门清单(Hotlist),新增3个化妆品禁用原料,修订4个禁限用原料要求。征求意见截至2026年2月17日。

加拿大加强对2个原料的管控

2025年11月22日,加拿大政府发布了一项公告,宣布对2个原料的风险管理措施:磷酸三苯酯(TPHP,CAS号115-86-6);异十三烷氧基丙基丙撑二胺醋酸盐(1,3-propanediamine, N-[3-(C11-14-isoalkyloxy)propyl] derivatives, C13-rich, acetates,CAS号151789-08-1)。2个原料应用于各种领域,包括化妆品。

南美洲化妆品法规动态

巴西将TPO和DMPT列为化妆品禁用原料

2025年11月3日,巴西发布公告,宣布新增2个化妆品禁用原料,分别为:(2,4,6-三甲基苯甲酰基)二苯基氧化膦(TPO,CAS号75980-60-8)和N,N-二甲基对甲苯胺(DMPT,CAS号99-97-8)。公告立即生效,禁止生产和销售含有TPO或DMPT的个人护理产品、化妆品、香水等产品。对于已投入市场的产品,巴西设置了90天的过渡期。

亚洲化妆品法规动态

泰国更新化妆品通报指南,发布产品名称不变的配方变更细则

2025年10月29日,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Thai FDA)发布《在拟继续使用原产品名称情况下进行化妆品配方变更申报指南说明》的修订草案。主要修订内容:1)细化原产品名称保留评估标准;2)确立基于产品风险等级的差异化审核流程;3)其他程序优化与行政细则。

泰国发布化妆品中使用胡椒醛豁免麻醉品管制的通知

2025年11月4日,泰国FDA发布通知,再次确认在特定豁免条件下,胡椒醛(Piperonal,CAS号120-57-0)用于化妆品的合法性。根据公告,胡椒醛在以下条件下使用可豁免为第四类麻醉药品:1)作为调味剂或香味成分使用:在食品法下作为调味剂、在化妆品法下作为调味或皮肤香氛成分、在危害物质法下作为调味剂,且浓度不超过10%。2)作为成品中的配料使用:用于食品、化妆品或家用危害物质的最终产品中,浓度不超过1%。

中国台湾修订化妆品行政规费收费标准

2025年11月6日,中国台湾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TFDA)宣布修订化妆品行政规费收费标准。

修订要点如下:1)删除特定用途化妆品查验登记、变更、展延及其他相关收费项目;2)修订化妆品产品登录、产品属性管理查询及化妆品证明书的收费;3)增列化妆品或化妆品成分安全性评估申请动物试验变更审查费、化妆品登录资料变更事项(单笔、多笔变更)的收费,以及申请源自人体细胞的外泌体用于化妆品的个案审查、变更及审查许可文件补发或换发的收费;4)限制化妆品证明书申请案每件以十项产品为限。

标准自2026年7月1日实施。

中国台湾修订化妆品成分使用限制表

2025年11月6日,中国台湾TFDA宣布修订《化妆品成分使用限制表》,自2027年10月1日生效。修订涉及:新增34种限用成分,修订74项内容,删除1种成分。

中国台湾发布化妆品中苏丹红色素的检验方法

2025年11月24日,中国台湾TFDA发布化妆品中苏丹红色素的检验方法。检验方法适用于化妆品中苏丹红一号(Sudan I, CI 12055)、苏丹红二号(Sudan II, CI 12140)、苏丹红三(Sudan III, CI 26100)及苏丹红四号(Sudan IV, CI 26105)等4项苏丹红色素的检验。检验方法为检体经萃取后,以液相层析串联质谱仪(LC-MS/MS)分析的方法。

韩国拟新增固体制剂类别并修订染发剂成分清单

2025年11月6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宣布对《功能性化妆品审评规定》及《功能性化妆品标准及检验方法》进行多项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引入固体制剂管理、调整染发剂成分清单,以及新增11项功能成分的定量分析方法。征求意见已结束。

其中,1)新增固体制剂管理类别,规定了定义、功能成分标准、简化审批流程并扩大安全资料豁免范围。2)修订染发剂成分清单,删除12种氧化型染发剂成分并调整了2种氧化型成分的最大使用浓度。

泰国拟加强对微针类化妆品的监管

2025年11月6日,泰国FDA发布3份关于微针化妆品的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已结束。草案要求,除用于面部或身体且针长不超过100微米(≤100μm)的可溶性微针贴片外,禁止在泰国以化妆品形式生产或销售微针形式或者含微针组件。对于满足要求的可溶性微针贴片,需要标注专门警示语。上述禁令不包括不在泰国本土销售的仅供出口的产品。

印尼发布强制清真认证化妆品的HS编码草案

2025年11月6日,印度尼西亚向WTO递交了一项通报,涉及需取得清真认证的产品类型的海关(HS)编码,涵盖化妆品、食品和饮料、食品添加剂以及天然药物。旨在帮助进口商理解强制清真认证的适用范围,及时向印尼清真产品保障机构(BPJPH)或认可的境外清真认证机构提交申请。

泰国更新化妆品名称禁用词指南

2025年11月12日,泰国FDA发布商标名称及化妆品产品名称中禁用词审查指南。新版指南提供了更明确的判断标准及更系统的禁用词分类。草案将禁用词分为5类,并规定了例外申请机制。

印尼发布化妆品物流服务的Halal清真保障体系实施指南草案

2025年11月17日,印尼清真产品保障管理局(BPJPH)向WTO通报了储存、包装和分销服务中清真产品保障体系实施指南的草案。征求意见已结束。草案明确,涉及化妆品、食品、饮料、药品及其他受监管产品的物流服务(包括储存、包装和分销)均需取得清真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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