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动物试验(毒理学试验)一直是海外化妆品品牌进入中国市场的核心技术门槛之一。随着国家药监局2026年第70号公告的发布,中国化妆品监管进一步与国际接轨,豁免范围再次迎来重大突破。
进一步扩大动物试验减免范围
2026年7月2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70号)。公告明确,在坚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将进一步扩大动物试验减免范围,以顺应国际通行的“3R原则”(替代、减少、优化)。
公告特别明确以下两种情形的简化措施:
近似配方产品共享:对于同一品牌同一注册人/备案人的配方体系近似的产品(如不同色号的唇膏),可选择其中一个具有代表性产品开展微生物与理化检验、毒理学试验以及人体安全性试验,其他近似产品可共用报告。
产地转移简化:若已备案的进口产品拟转移至中国境内生产(进口转国产),只要注册人/备案人、产品名称、配方、执行标准“四不变”,企业可直接共用原进口产品的毒理学试验、人体安全性试验、安全评估、功效评价等试验评估报告,仅需重新进行微生物与理化检验。
此次新规的核心意义在于:一方面切实减少企业重复试验成本,另一方面加速优质美妆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同时推动我国化妆品监管进一步与国际先进理念接轨。
哪些产品现在可以“免做”动物试验?
根据最新政策及相关法规,想要豁免动物试验,产品必须同时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政府背书的GMP:生产企业已取得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资质认证。
充分的安全评估: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能够充分确认产品安全性的。评估内容需涵盖原料及其风险物质、产品稳定性、防腐效能和包材相容性等多个维度。
在满足上述双重前提下,以下产品可免于提交毒理学试验报告:
1. 普通化妆品
普通化妆品:如洁面、护肤品、彩妆、香水等。
含新原料的普通化妆品(2026年新增):这是2026年新规利好。即便产品使用了处于3年安全监测期内的新原料,只要不是儿童产品,现在也有机会豁免动物试验。
2. 部分特殊化妆品(2026年新增)
自2026年7月29日起,以下三类特殊化妆品也被纳入豁免范围:
烫发产品
非氧化型染发产品
仅具物理遮盖作用的祛斑美白产品
哪些产品仍必须开展动物试验?
以下情形的产品目前依然必须开展动物试验:
儿童化妆品:宣称供婴幼儿和儿童(12周岁及以下)使用的产品。
重点监管对象:根据量化分级评分结果,备案人、境内责任人、生产企业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的。
特定的特殊化妆品:氧化型染发产品、防脱发产品、防晒产品、具有化学作用(非物理遮盖)的祛斑美白产品、新功效产品
资质不足:若有多个生产企业灌装产品,任何一个生产企业未取得政府GMP证明,该产品即无法豁免。
无法豁免动物试验的产品需要开展哪些项目?
若产品无法豁免动物试验,则必须由中国境内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检验。根据《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相关毒理学试验项目汇总如下:
毒理学试验项目一览表
| 产品类别 | 具体类型 | 毒理学试验项目 | 备注 |
|---|---|---|---|
| 普通化妆品 | 急性眼刺激性 | ||
多次皮肤刺激性(驻留类) 急性眼刺激性(涉及眼周肌肤) | |||
急性眼刺激性(眼部彩妆品) | |||
化学防晒剂含量≥0.5%(w/w)的产品(淋洗类、香水类、指甲油类除外),除皮肤/眼刺激性(涉及眼周肌肤)试验、皮肤变态反应试验外,还应进行皮肤光毒性试验、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 |||
| 特殊化妆品 | 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驻留类) 急性眼刺激性试验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皮肤光毒性试验 | ||
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驻留类) 急性眼刺激性试验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皮肤光毒性试验 | |||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 |||
急性眼刺激性试验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 |||
2026年化妆品新规,一方面进一步扩大了适用豁免动物实验的产品类别,另一方面首次开启配方近似共享机制,或将给进口化妆品带来新的合规机遇。
瑞欧科技建议品牌方密切关注相关技术指导原则的动态调整,持续优化注册备案路径,从而加速国际新品在华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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