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10日,印度尼西亚清真产品保证实施机构(Badan Penyelenggara Jaminan Produk Halal,BPJPH)发布了《关于进入印度尼西亚境内的境外清真产品符合性保证的BPJPH 2026年第4号条例》。该条例于2026年8月10日颁布,并根据其过渡性规定,自颁布之日起30日后,即2026年9月9日生效。BPJPH还于2026年8月20日举行了该条例的宣导会,提供了有关其实施的初步信息。
该条例针对进口产品引入了一项新的清真产品保证(Halal Product Assurance,Pemastian Produk Halal)机制。根据该机制,条例生效后,相关产品在装运前须在装运国和/或原产国接受符合性核查,核查结果须记录在《清真产品保证报告》(Laporan Pemastian Produk Halal,LPPH) 中。
这对海外制造商、出口商及印度尼西亚进口商提出了新的程序性要求:清真合规将不再仅涉及认证和标签,还延伸至货物装运前的实物产品及证明文件核验。
装运前核验将检查哪些内容?
装运前核验(Pre-Shipment Inspection)将由BPJPH指定的检验机构实施,主要核验相关清真文件及产品实物状况。检验机构将在装运国和/或原产国的货物装载仓库开展现场核验。
核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行政及清真文件:行政数据和证明文件的一致性;清真证书或境外清真证书登记号码的有效性;以及已登记境外清真证书(SHLN)与适用的境外清真认证安排的一致性,包括制造设施所在国及相关互认安排(MRA);
产品及包装:产品类型是否属于清真证书或已登记SHLN的适用范围;包装上标示的证书或登记号码是否有效;以及是否符合清真标签或非清真信息要求;
装运详情:适用的HS编码、产品数量和/或体积、生产代码、生产日期及单位是否与采购发票和订单清单一致;
污染风险:产品储存或装载时是否充分隔离,以避免清真产品与非清真产品发生污染或混放;配送设备此前是否曾用于非清真产品;
非清真产品的证明文件:对于标示非清真信息的产品,需提供分析证书(CoA)、原产地证书(CoO)、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和/或其他相关文件。
LPPH:进口报关时的必备文件
核验完成后,检验机构将编制《清真产品保证报告》(LPPH),并通过综合电子系统提交给BPJPH。
进口商提交进口报关单时须取得LPPH,LPPH还将通过电子系统同步至印度尼西亚国家单一窗口系统(SINSW)。
需特别注意:LPPH仅对单次装运或单次入境有效,即每批货物均需单独取得LPPH。
LPPH申请及核验流程
根据该条例,LPPH申请主体为印度尼西亚进口商。一般流程可概括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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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例规定了安排检验和完成核验程序的具体时限。因此,企业应将装运前核验所需时间纳入整体出货计划。
非清真产品是否也需要应对?
按照法规要求:
如果产品属于清真(halal)产品,企业必须提供清晰、有效的文件,以证明其清真状态;
如果产品属于非清真(non-halal)产品,目前从法规层面还没有清晰的要求,但建议企业同时准备文件,以确认其非清真来源。仅仅在产品上标注“non-halal(非清真)“,并不一定意味着该批货物可以豁免核查。
部分实施细节仍待明确
尽管BPJPH 2026年第4号条例确立了新的清真产品保证机制的法律框架,但技术性实施细节仍有待澄清。根据BPJPH在宣导会上的说明,预计将发布进一步的技术指引,以就该机制的实施提供更详细的要求。
该条例规定,适用的服务费率将通过相关政府机制确定。然而,适用费率的进一步细节尚未公布。截至目前,BPJPH尚未公布有权实施该程序的指定检验机构名单。
海外企业应如何应对?
由于清真符合性需要在产品运往印度尼西亚之前得到处理,因此,出口印尼的企业应当:
核查拟出口印度尼西亚产品的清真认证状态;如属于非清真产品,确认相关非清真信息及证明文件是否完备;
确保文件与实物产品之间保持一致,包括产品成分、清真状态、包装、清真证书或登记号码、生产信息及装运文件;
就申请及装运前检验时间表,及早与印度尼西亚进口商协调;
提前备齐实物核验可能涉及的相关证明文件;
关注BPJPH后续就检验机构指定、技术实施程序、系统对接及适用服务费发布的指引。
条例将于2026年9月9日生效,瑞欧科技建议海外企业和印度尼西亚进口商应开始准备其文件、包装、装运信息和内部协调流程。同时,企业应继续关注BPJPH发布的进一步技术指引,尤其是有关指定检验机构、详细实施程序和适用服务费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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