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动态更新核心变化详解(附整理版目录)

化妆品新原料申报流程与要求
2026年1月22日

自2025年6月起,国家药监局对《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正式开启动态管理模式。告别了以往的长周期公告修订,现在的《目录》实行即时更新、动态优化。近期,中检院连续发布了多项调整说明。截至2026年1月4日,已对《目录》进行了三次动态调整。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动态更新

瑞欧科技已将《目录》I与《目录》II相关调整进行整合,制作了《目录》最新修订版,供行业参考(如需获取《目录》最新修订版,可关注文末瑞欧旗下“妆研24小时”公众号,免费领取)。

《目录》进入“动态管理”新时代

根据国家药监局2025年第61号公告,《目录》被划分为《目录》I和《目录》II(监测期满纳入的新原料)。国家药监局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对《目录》实行动态更新,根据科学研究进展、行业发展和监管工作实际等,对《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勘误等。这意味着原料管理不再是“一成不变”,而是随着行业规范和安全监测结果实时调整。

国家药监局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目录》三次更新调整了什么?

根据官方发布的《目录》调整说明,调整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监测期满新原料被纳入《目录》II

注册、备案的化妆品新原料,在3年安全监测期满且未发生安全问题的,正式被纳入《目录》II。

目前,《目录》II中的原料,如下图所示。

《目录》II中的原料

《目录》II中的原料

因作为已使用原料管理而取消新原料备案的原料纳入目录

前期因归为已使用原料管理而取消化妆品新原料备案的黑参提取物、水解透明质酸锌、半乳甘露聚糖等3个原料,经审查纳入《目录》Ⅰ,在相应原料的备注中予以明确。

这进一步明确了部分原备案原料的“身份转变”,企业在后续使用时无需再按新原料监测期要求进行操作,直接按照《目录》I进行使用。

《目录》I中的原料

《目录》I中的原料

《目录》I中的原料

原料使用要求调整

部分原料调整了原料使用要求,举例如下:

  • 秘鲁香树(MYROXYLON PEREIRAE)油删除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禁用组分”备注;

  • 苄氯酚备注调整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禁用原料;

  • 二甲基MEA、聚季铵盐-15需要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限用组分的要求使用;

  • 炭粉不再要求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的着色剂的要求使用。

针对以上原料的调整方向和合规建议,如下表:

原料序号原料调整方向核心解读与合规建议
《目录》I:04696秘鲁香树(MYROXYLON PEREIRAE)油删除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禁用组分”虽然删除了“禁用”备注,但《禁用植(动)物原料目录》中仍含有“秘鲁香树脂(粗制),用作香料香精成分时”。使用时需注意区分。
《目录》I:08970苄氯酚明确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禁用原料该原料已收录于《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中(No.1269),属于明确禁止添加的原料。
《目录》I:02113二甲基MEA增加限用要求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限用组分(表3)序号11。需要按照限用组分的限制要求使用。
《目录》I:03909聚季铵盐-15增加限用要求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限用组分(表3)序号7。需要按照限用组分的限制要求使用。
《目录》I:06571炭粉删除了“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使用”不再要求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的着色剂的要求使用。作为着色剂时需要使用CI号标注。

规范原料的中文名称、INCI名称/英文名称

对目录中部分原料的中文名称和INCI名称/英文名称予以规范。

新增中文名称、INCI名称/英文名称

部分原料新如食品红17、食品绿3、天然红4等准用着色剂新增了相应INCI名称/英文名称;部分原料如硫磺、人参皂苷增加备注内容“曾用名”,并新增中文名称“硫黄”、“人参皂苷”。

新增中文名称、INCI名称/英文名称

新增中文名称、INCI名称/英文名称

新增中文名称、INCI名称/英文名称

合并重复收录的原料

对重复收录的原料,如神经酰胺EOP、辣木(MORINGA OLEIFERA)籽油、枣(ZIZIPHUS JUJUBA)提取物进行了合并,分别对应唯一序号;并对神经酰胺NS/神经酰胺NG进行了拆分,分别对应唯一的《目录》序号。

合并重复收录的原料

合并重复收录的原料

合并重复收录的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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