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2日,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发布“关于提交新化学物质2025年度活动报告的通知”,相关企业务必在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及材料上传,以免影响登记证有效性或面临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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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企业需要提交?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登记证持有人需提交2025年度活动报告: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7号,以下简称7号令)取得常规登记证,且登记新化学物质属于7号令第三条规定的“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
根据12号令取得常规登记证,登记证规定了提交年度报告的。
点击查看完整版“应提交新化学物质2025年度活动报告的常规登记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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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内容包括哪些?
获准登记新化学物质2025年实际生产或者进口情况、向环境排放情况,向下游用户信息传递情况,以及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
如何提交?
登记证持有人或者其指定代理人通过新化学物质网上登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新化学物质年度报告表》,登录路径如下:
登录生态环境部政务服务大厅网站:http://zwfw.mee.gov.cn
选择“新化学物质类”→点击“13002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审批事项”→进入“事项申报”
在新化学物质网上登记系统首页,选择“常规登记”→点击“年度报告”进行填报
有哪些要求?
年度报告应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填写报告前请认真阅读《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中新化学物质年度报告表填表说明。
报告中登记证持有人、代理人名称以及登记证号等内容应与登记证严格保持一致。
年度报告电子表单填写完整并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生成带SN码的PDF文件,打印成纸质文件并签字盖章,彩色扫描生成PDF文件并上传,点击“提交”完成年度报告填报。
年度报告提交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与工作人员联系。
关于“中国新化学物质登记12号令”,瑞欧科技可提供以下服务,如有需要欢迎随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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