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欧盟官方发布了多份关于欧盟零毁林法案EUDR的关键性文件,释放出强烈的“减负”信号——官方预计,企业的年度合规成本将直降75%!
这一系列新规的落地,直接打破了企业过去“眉毛胡子一把抓”的合规困局, 对于企业而言,合规不再意味着无止境的资源消耗,而是供应链的再优化。
那么问题来了:政策变了,不同身份的企业该怎么对号入座?哪些“简化措施”是跟企业直接相关?我们按供应链上的角色,一个个来看。
上游运营商——合规的第一责任人
核心定位
将EUDR管控产品首次投放到欧盟市场或从欧盟市场出口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包括进口商、出口商、欧盟本地生产商。
明确排除:终端消费者(个人买家)、提供海外仓储、代发货、清关等服务的第三方公司,此类主体无需履行EUDR。
合规要求
完成供应链尽职调查,并在信息系统提交尽职调查声明(DDS),获得DDS编号,并保留相关记录五年;
向下游运营商和贸易商传递DDS编号;
大型企业每年要对外公开报告尽职调查制度,以及为降低产品风险采取的措施等。
小微型初级运营商——合规的第一责任人
核心定位
设立于低风险国家,在土地上自行种植、采集或养殖EUDR管控产品,并将其投放欧盟市场或出口的自然人、微型或小型企业,属于上游运营商的一个分支,如小农户、小微林场主。
合规要求
完成供应链尽职调查,并在信息系统提交一次性简化声明,获得声明标识符;
向下游运营商和贸易商传递声明标识符;
简化措施:
地理信息数据可以用邮政编码简化替代;
委员会正推动数据互联,若欧盟成员国数据库中已有本地产品信息,且已同步至EUDR系统,小微企业可以直接调用现有数据。
下游运营商——合规承接主体
核心定位
使用经过尽职调查的EUDR管控产品作为原料,进行二次加工、生产,再将新产品投放欧盟市场或从欧盟市场出口的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如加工厂、产品制造商。
合规要求
大型企业要在信息系统中登记;
收集并保存DDS编号/声明标识符及供应商相关基础信息五年
简化措施:不再要求完成供应链尽职调查、提交尽职调查声明。
贸易商——合规流转主体
核心定位
在供应链中除上/下游运营商以外,将EUDR管控产品供应/流转于欧盟市场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协会团体,如欧盟境内的分销商。
合规要求
大型企业要在信息系统中登记;
收集并保存DDS编号/声明标识符及供应商相关基础信息五年
简化措施:不再要求完成供应链尽职调查、提交尽职调查声明。
非欧盟供应商——核心资料提供者
核心定位
设立于第三国 ,将EUDR管控产品供应给欧盟境内企业的主体,是EUDR尽职调查信息的核心提供者。
合规延伸工作
尽管非欧盟供应商不受法规的直接管控,基于供应链追溯的刚性要求,供应商承担实质性的合规协同职责,配合提供包括地块地理位置坐标、完整采购链条证据及原产国合法生产证明在内的全套支撑材料。
授权代表——技术辅导者
核心定位
欧盟境内受书面委托的的自然人或法人,协助完成相应的合规事务。
需明确的是,授权代表并非EUDR的管控对象,不承担商品合规的最终责任,相关责任仍由委托的欧盟境内企业承担。
简化措施:
以个人身份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或微型初级运营商可以委托其供应链的下一环节(非自然人/微型规模的下游运营商或贸易商)作为“授权代表”,代其提交尽职调查声明或简化声明。
写在最后
EUDR的“减负”并非合规标准的降低。此次调整的核心逻辑是:不再要求所有主体执行同一套标准,而是根据角色和规模匹配对应要求。对企业而言,关键在于先明确自身定位,再按需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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