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完成《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造林碳汇(CCER-14-001-V01)》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至2026年7月7日。
本次修订直击项目落地实操痛点,从权属认定、适用范围、核算规则、监测成本、项目收益五大维度全面松绑升级 ,CCER造林碳汇项目迎来黄金开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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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属规则标准化,解决收益分配纠纷
原造林碳汇开发项目落地过程中,大量项目因权属证明不全停滞。
征求意见稿新增附录F 项目林木权属与减排权益划分,搭建完整权属判定闭环体系:
明确权益归属原则:减排权益与林木所有权保持一致,流转协议需唯一、不可多重转让;
法定证书优先采信:不动产权证(林权证)、集体土地所有证等作为核心确权依据;
扩充辅助证明清单:土地流转合同、政府用地批文、权属处理司法文书、集体台账、税费凭证均可作为补充材料;
细化木竹产品碳收益归属:木竹产品对应的碳汇收益需在购销合同书面约定。
全部予以免额外性论证,大幅压缩开发周期
原方法学仅自然条件恶劣区域造林可豁免额外性,额外性论证环节耗费大量人力资金,中小林地主体开发意愿低迷。
征求意见稿修订对符合条件的造林碳汇项目全部予以免额外性论证,散户、小规模林地项目开发门槛显著下降。
适用范围扩容,更多地块可开发林业碳汇项目
原方法仅支持荒山荒地等传统林业用地造林。
征求意见稿新增非林地绿化场景 ,道路沿线绿化林、矿山生态修复造林等,符合条件均可转化CCER碳汇资产,大量国土绿化项目可同步实现生态+碳双重收益。
核算全面简化,缺省值全覆盖,监测成本大幅下降
原方法学核算繁琐,监测工作复杂,拉高整体项目开发成本。
征求意见稿 划分设计阶段缺省值法、实施阶段实测法两条并行核算路径,简化测算工作量:
项目设计阶段 六大碳库均配套标准化缺省参数,可直接调取,高效完成碳储量、减排量预估;
项目设计阶段 摒弃蓄积、生物量、含碳率多层分步换算,配套分区域、树种、林龄的单位面积年固碳速率缺省表,一步完成测算,大幅减少碳汇预估工作量;
完善精度容错机制,监测精度不达标无需全部补测,可按统一扣减比例保守折算减排量,节省外业成本。
新增木竹产品碳库核算,项目减排收益显著增加
原方法学仅核算林木生物质碳,不计入间伐产生的木竹产品固碳效益,项目收益受限。
征求意见稿将间伐产出的木、竹加工制品固碳量纳入年度减排量计算,合理抚育的造林项目年均CCER产出实现明显提升,林地碳资产价值进一步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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