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日,中国台湾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TFDA)发布《预告修正「化妆品成分使用限制表」草案》,并于2025年11月6日公告了《化妆品成分使用限制表》的修订版本。
生效时间
修订生效时间为2027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以前制造或输入台湾地区的化妆品,可以在原标示的保存期限内继续销售。
修订概览
新增成分:计34项
修正成分:计77项(涉及产品类型、限制规定或注意事项等的修正)
删除成分:计1项(硼酸/Boric acid)
重点修订内容
部分成分的限量与用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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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使用限制的强化
滑石粉(Talc):针对使用于三岁以下儿童的粉类产品,新增警示用语:“儿童使用时远离口鼻”。
术语的修正
计量单位标准化:亚硝胺的限量单位由“microgram/kg”修正为“μg/kg”。
术语统一:
“亚硝基化剂”修正为“亚硝化剂”;
“亚硝基酸盐”修正为“亚硝酸盐”;
“孩童”修正为“儿童(含婴儿)”;
“立即冲洗产品”修正为“冲洗产品”;
“非立即冲洗产品”修正为“非冲洗产品”。
《化妆品成分使用限制表》的本次大规模修正,将对现有产品配方、生产流程和标签印刷产生直接影响。瑞欧科技建议企业应积极关注,尽早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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