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3年《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 的发布与实施,中药说明书【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尚不明确” 的时代正逐步走向终结。对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而言,如何准确把握法规节奏、选择路径及准备资料至关重要。
本文聚焦中药说明书安全性内容修订的核心要点,从法规要求、申报路径、费用成本、流程时限及资料准备等方面展开系统梳理,助力企业从容应对合规挑战。
法规要求
根据法规要求,自2026年7月1日起 ,中药说明书中【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在申请药品再注册时仍为“尚不明确”的,依法不予再注册。考虑到各企业换证周期不同,实际完成修订的窗口期最迟可延长至2031年。
直接相关法规进程
序号 | 时间 | 法规编号 | 法规名称 | 相关内容 | 说明 |
1 | 2020年 | 国药监药注〔2020〕27号 | 国家药监局关于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 (十一)加强上市后监管…….加强中药说明书和标签管理,推进对已上市中药说明书中【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的修改完善。 |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下,首次提出已上市中药说明书安全性信息内容的修订 |
2 | 2022年 | NMPA 2022年 第1号 |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已上市中药说明书安全信息项内容修订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 | 全文相关 | 为已上市中药说明书警示语、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特殊人群用药等安全信息项内容的修订提供基本思路与方法 |
3 | 2023年 | NMPA 2023年 第20号 |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的公告 | 第七十五条 持有人应当加强对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加强对安全性风险的监测、评价和分析,应当参照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及时对中药说明书【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进行完善。中药说明书【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中任何一项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满3年后申请药品再注册时仍为“尚不明确”的,依法不予再注册。 | 明确了不修订的后果 |
4 | 2026年 | CDE 2025年 第56号 |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已上市中药变更药品说明书中安全性内容的申报资料撰写要求》的通告 | 全文适用 | 主要针对申报资料项目“5说明书”、“10产品安全性相关资料综述”的撰写提出具体要求,为已上市中药修订说明书警示语、【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特殊人群用药信息、【药物相互作用】等内容的申报资料撰写提供技术指导。 |
配套法规概览
序号 | 法规编号 | 法规名称 | 说明 |
1 | 国食药监注[2006] 283号 | 关于印发中药、天然药物处方药说明书格式内容书写要求及撰写指导原则的通知 | 说明书撰写的格式和内容的基本要求 |
2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27号 |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 药品注册应遵循的法规 |
3 | NMPA 2021年 第19号 |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已上市中药变更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 | 变更事项确定和申报资料清单及要求 |
4 | CDE 2021年 第24号 |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中药变更受理审查指南(试行)》的通告 | 受理审查指南 |
5 | CDE 2020年 第12号 |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注册申报资料格式体例与整理规范》的通告 | 申报资料格式体例与整理规范要求 |
6 | NMPA 2022年 第110号 |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的公告 | 明确了电子资料递交,无需纸质资料 |
7 | CDE 20231211 |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更新《申报资料电子光盘技术要求》等文件的通知 | 申报资料电子光盘技术要求、电子申报资料验证标准 |
8 | CDE 20250702 | 关于取消提交临床试验数据库光盘、更新电子申报资料制作软件的通知 | 电子申报资料制作软件 |
9 | CDE 20240701 | 关于试行以网络传输方式提交药品注册电子申报资料的通知 | 申报资料递交的方式 |
注册申报路径选择
根据《已上市中药变更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NMPA 2021年第19号) ,可选择以下两种路径之一进行申报。
1)补充申请
适用情形:MAH基于上市后安全性研究数据、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等自主开展修订。
变更事项:变更药品说明书中安全性等内容。
适用范围:适用于大多数中药品种。
2)备案
适用情形:国家局已针对该药品发布了统一修订公告,且【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已修订,不再为“尚不明确”。
变更事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统一按要求补充完善说明书的变更。
优势:流程简化,对企业最有利。
适用范围:适用中药品种相对较少。
官方审评费用
申报路径 | 官方审评费 | |
境内生产 | 境外生产 | |
补充申请 | 9.96万元 | 28.36万元 |
备案 | 无 | 无 |
注:每增加一种规格,审评费相应增加20%。 | ||
注册流程及时限
1)补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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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注意的是,如果补充申请期间合并了其他变更事项,或涉及临床试验研究数据审查、药品注册核查检验,其审评时限将延长。
2)备案
资料提交后,5 个工作日内 公示备案信息,30 个工作日内 完成备案资料审查。
注册申报资料清单
无论选择补充申请还是备案,所需提交的申报资料清单 一致,具体如下:
序号 | 资料名称 | 备注 |
1 | 药品注册证书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 / |
2 | 证明性文件 | / |
3 | 检查相关信息 | 一般不适用 |
4 | 立题目的和依据 | / |
5 | 修订的药品说明书样稿,并附详细修订说明 | 核心技术资料 |
6 | 修订的药品标签样稿,并附详细修订说明 | / |
7 | 药学研究资料 | 一般不适用 |
8 | 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 一般不适用 |
9 | 临床研究资料 | 一般不适用 |
10 | 产品安全性相关资料综述 | 核心技术资料 |
除上述资料外,还需准备申请表、自查表、目录等文件 。
注册申报资料撰写建议
注册申报资料清单中,最核心的资料为 “5 修订的药品说明书样稿”和”10 产品安全性相关资料综述”。撰写这两份资料时,建议首先在国家局网站查询是否有该药品的说明书修订公告,如有,可直接参考。另外,撰写时,建议认真研读以下法规或指导原则,同时结合该产品的上市后安全性研究数据、不良反应监测数据以及文献信息综合考虑。
参考法规及指导原则如下:
NMPA 2022年第1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已上市中药说明书安全信息项内容修订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
CDE 2025年第56号-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已上市中药变更药品说明书中安全性内容的申报资料撰写要求》的通告;
国食药监注[2006] 283号-关于印发中药、天然药物处方药说明书格式内容书写要求及撰写指导原则的通知。
中药说明书安全性内容的修订不仅是法规的强制要求,更是企业对公众健康负责的体现。面对逐步收紧的政策时限,MAH 应尽早启动评估与准备工作,选择适合的申报路径 ,确保再注册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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