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行业
国家
全部 全球化学品合规 食品接触材料/再生塑料 全球农用化学品合规 消杀产品及设备合规 全球化妆品合规 全球食品合规 药品合规 绿色低碳可持续 EHS与过程安全 检验检测及认证
展开
中国拟建立婴幼儿配方乳企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据国家食药监局网站消息,国家食药监总局8日发布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推动和规范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健全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征求意见稿明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建立全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建立本行政区域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2014年8月8日
沪食品安全听证会12日举行 超市菜场等须打印所有食品追溯单据
东方网8月7日消息:据《东方早报》报道,昨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表示,《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将于8月12日举行。 《草案》要求标准化菜市场的场内经营者、超市、大卖场、中型以上食品店经营者,应当将其经营的食品追溯信息上传至追溯系统,打印每笔交易食品的追溯单据,供消费者查询,并确保打印设备完好运行。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违反追溯管理义务的,食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经营管理者违反追溯管理义务的,最高可处5万元的罚款。
2014年8月7日
中国拟推24小时召回 食品安全防护网将更严密
      新华网北京8月7日电 在“福喜过期肉”事件余波未平之际,中国就食品召回相关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指出,对于紧急召回,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相关风险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召回计划,同时立即实施召回。   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6日发布的《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食品召回分为紧急召回和一般召回。对于一般召回,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相关风险后7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召回计划,并同时立即实施召回。  意见稿还明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召回、停止生产经营问题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拒绝履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视情节依法给予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并及时予以公布。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厉曙光认为,意见稿体现了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符合社会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求。“办法出台后,监管部门应该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召回制度的实施”。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但近年来,地沟油、镉大米等食品安全问题多发,不断碰触消费者的脆弱神经。严格监管,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呼声持续高涨。这一关于食品召回的管理办法草案也受到广泛关注。  网友“不锈钢抛光机”在微博平台评价这一办法称:“及时召回这个(措施)是第一时间要做的。”很多网友则提出,办法很好,关键在于“好好执行”。  有受访专家也表示,食品召回与家电、汽车等产品召回相比有难度,一是消费者购买食品时很少登记联系方式,二是很多老年消费者并不常上网,难以及时发现召回信息。因此,在生产和流通环节就应加强监管,把食品安全风险降至最低,同时召回还需要监管部门加强监督,督促企业尽快完成。  近年来,中国在市场监管方面力度不断加强,法制不断完善。2007年7月国家质检总局通过《食品召回管理规定》,2011年质检总局又就修订的《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集民意。  食品安全法实施5年后,今年开始修改,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6月份对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  然而,“福喜过期肉”等事件的发生则警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机制仍然需要增强威慑力。  “监管部门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让生产经营者不敢犯、不想犯,也不能犯。”厉曙光说,处罚必须让违法者倾家荡产,法律才能达到震慑作用。他期待食品安全法修改后更加严厉,监管部门执法更坚决,这样才能与召回办法等一起构成严密的食品安全防护网,最大限度保障消费者利益。  据介绍,严处重责违法违规行为,是此次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的主要内容之一。根据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在财产处罚方面,将非法添加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罚款额度由现行法中五至十倍罚款提高到十五至三十倍。  专家认为,作为全球性难题,食品安全很难实现“零风险”,但应该对此类事件“零容忍”。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等监管办法的出台、食品安全法修订,有望成为中国“重典治乱”、强化食品安全的新起点。
2014年8月7日
沃尔玛食品镉超标被下架
      北京市食药监局近日抽检时发现,雨润卤香干、酒神酒糊涂花生仁等23种食品不合格,将做下架处理。其中沃尔玛抽检出维多宝精选竹荪的镉含量超标一倍。   经抽检,绥芬河市维多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维多宝精选竹荪镉含量1.1mg,高于0.5mg的标准值,抽样地点正是沃尔玛昌平东关店。物美也有5种食品被检出不合格,其中3种被检出于昌平东关店,分别为知福清香铁观音茶、幸福港酸菜和喷喷香红豆饼。
2014年8月7日
千余进口食品汇聚洋山港 足不出沪“海淘”全球美食
阿拉斯加鳕鱼、波斯顿龙虾、澳大利亚蜂蜜、韩国水果茶、美国鱼子酱……从现在起,这些在普通卖场鲜少现身、价格不菲的进口食品,在浦东有了专门的展示中心,不仅保证新鲜,价格也“平易近人”。新民网记者今日(5日)抢先探营位于洋山的进口食品贸易展示中心后看到,这里的上千种进口零食、生鲜食品琳琅满目,市民周末可以在这里享受“足不出沪”的“海淘”乐趣。 千余种进口食品汇聚“吃货”可不出国门尝遍全球
2014年8月5日
关于薯条检出丙烯酰胺的风险
(来自CFDA) 一、背景信息近日,有媒体报道其送检的三个洋快餐品牌中的两个品牌的薯条均检出丙烯酰胺,含量分别为280微克/千克和240微克/千克,据此粗算一包中份薯条丙烯酰胺含量分别为31微克和23微克。通过网民留言评论发现,有部分网民对丙烯酰胺不甚了解,表示不再食用薯条,表现出食品安全的担忧,另有部分网民感觉无所谓。二、专家解读1、食品中的丙烯酰胺主要是还原糖和氨基酸在高温加工过程中发生美拉德反应而生成的。  丙烯酰胺主要用作合成聚丙烯酰胺的单体,2002年4月瑞典国家食品管理局和斯德哥尔摩大学首次报道在经高温加工的富含碳水化合物的食品中含有丙烯酰胺,并以油炸马铃薯类制品中含量最高。之后,各国研究者均报道了类似结果,丙烯酰胺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食品中的丙烯酰胺主要是由还原糖(比如葡萄糖、果糖等)和某些氨基酸(主要是天冬氨酸)在油炸、烘培和烤制等高温加工过程中发生美拉德反应而生成的。美拉德反应简单地讲就是食物颜色逐步变深并散发诱人香味的过程,比如烤肉、烤面包等。食品中的丙烯酰胺含量受食品原料、加工烹调方式和条件等因素影响差异较大。  2、尽管目前缺乏证据表明丙烯酰胺与人类某种肿瘤的发生有明显相关性,但仍然需要引起关注。  丙烯酰胺对人和动物都具有神经毒性;对动物还具有生殖毒性、致突变性和致癌性。丙烯酰胺在1994年被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列为2A类致癌物,即对人类具有潜在致癌性,但尚缺乏人群流行病学证据表明通过食物摄入丙烯酰胺与人类某种肿瘤的发生有明显相关性。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分别利用第3和第4次中国总膳食研究(2000和2007年)的样品进行丙烯酰胺污染水平和膳食暴露量研究,并评估其不同的食物来源。在12类食物中薯类及其制品(均数31.0微克/千克)和蔬菜及其制品(均数22.3微克/千克)中丙烯酰胺污染水平排在第2和第3位。我国居民一般人群平均每日从膳食中摄入丙烯酰胺为每公斤体重0.28微克,高消费人群的摄入量为0.49微克,低于JECFA评估的一般人群的摄入水平。经评估,我国居民2000年和2007年膳食丙烯酰胺的暴露限值(MOE)为:一般消费人群分别为621和1069,高端消费人群为367和633(低于JECFA评估的一般消费人群的暴露限值为 310和180,高端消费人群为78和45 ,暴露限值越小风险越高),但我国居民膳食中丙烯酰胺的健康影响值得关注。  3、目前对食品中的丙烯酰胺没有统一限量标准,本事件中媒体的报道缺乏科学性。  1993年世界卫生组织规定饮用水中丙烯酰胺含量不能超过0.5μg/L,但各国对食品中丙烯酰胺均没有限量值规定。  另外,由于原料马铃薯中有关氨基酸、还原糖等前体成分变化很大,油炸温度和油炸时间等也有波动,这会导致同一品牌的薯条中丙烯酰胺含量的波动很大。从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最近正在征求公众意见的科学报告看,1378份薯条样品,丙烯酰胺的平均污染水平在 332 微克/千克,在95百分位数为1115 微克/千克;即食油炸薯条887份薯条样品,丙烯酰胺的平均污染水平在308微克/千克,在95百分位数为904微克/千克,提出的近期目标控制水平为 600 微克/千克。媒体送检薯条的丙烯酰胺含量均在波动范围内,比欧洲目前的平均污染水平低,与香港总膳食研究和中国污染物监测网水平相当,如果样品抽样量增加,不同品牌丙烯酰胺含量就会趋同。  三、专家建议  1、丙烯酰胺作为食品加工中形成的物质,其相关报道极易引起消费者恐慌,应加强风险交流,帮助消费者正确认识风险。  2、烹饪时,在确保杀灭微生物的同时尽量避免过度烹饪。对于食品加工企业,应改进生产工艺和条件,尽量减少食品中丙烯酰胺的形成。  3、提倡平衡膳食,降低风险。
2014年8月4日
国外食品标签法规呈现三大趋势
近年来,标签不合格问题已成为影响中国食品农产品出口贸易的重要因素。统计显示,2010年以前国外通报出口食品不合格信息中,标签不合格率约占通报总量的5%,2013年出口食品标签问题占国外通报总量的11.14%。其中以输美食品尤为突出,2014年上半年,输美食品因涉及标签不合格问题占到美国通报总量的22.4%。  近期多个国家和地区陆续出台或更新了关于食品标签的强制性法规,对标签标识提出更严格要求。总体来看,国外食品标签法规的变化呈现三大趋势:
2014年8月4日
义乌局推便利化措施 力促辖区进口食品业务迅猛增长
      今年上半年,义乌检验检疫局完成进口食品检验检疫22批次,货值共计135.4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00%、350%,均呈现三位数增长。进口的品种愈发丰富,从最初 的单一酒类,拓展到酒类、食用油、咖啡等多个品种。   自获批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以来,义乌积极做大做强进口市场,既要“管得住”又要“通得快”。但义乌辖区的进口食品业务,存在进口备案企业多,实际报检少 的现象,其主要原因在于企业对入境检验检疫知识不甚了解,而且义乌口岸作为内陆港,进口食品通关速度与口岸局存在一定差距。为此,义乌检验检疫局多管齐下,积极宣传入境检验检疫知识,采取一系列便利化措施,帮助企业加快通关速度,促进辖区进口发展:
2014年8月3日
审批Vs备案 保健食品行业恐生变局
今后,保健食品不再需要申报“蓝帽子”,众多“洋品牌”将与本土品牌展开市场竞争的肉搏战,产品价格将大大降低。多种猜测在市场上悄然流传,其缘由皆因本次《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主要有三:多年来实行的行业准入“审批制”是否将被废止?审批制与备案制究竟有何利弊?制度之变将对行业格局产生哪些影响?
201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