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院最新解答:涉及化妆品安全评估、检验方法、注册备案等相关问题

中国化妆品
2025年4月29日

2025年4月29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更新常见问题解答,围绕化妆品安全评估、检验方法、化妆品注册备案的检验报告等5个相关问题作出解答。

化妆品安全评估、检验方法、化妆品注册备案

化妆品注册备案需要提交pH值检验报告时,如何选择pH值测定方法?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将油包水类化妆品的pH值测定方法等21项制修订项目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2023年第41号),自2023年8月28日起,《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以下简称《技术规范》)收录2个化妆品pH值测定方法,即“1.1 pH值”和“1.10油包水类化妆品的pH值测定方法”。

注册备案时需要提交pH值检验报告的化妆品,应首先根据配方判断产品是否为油包水型(W/O),如确认为油包水型,应按照“1.10 油包水类化妆品的pH值测定方法”测定pH 值;如不属于油包水型,应采用“1.1 pH值”测定方法,并应明确是直测法还是稀释法。

产品执行的标准“质量控制措施”的“简要说明”中,如采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pH值测定方法,应当填写《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检验方法名称。

在对化妆品进行安全评估时,具有何种特性的产品可不进行防腐效能评价?

根据产品特性,对属于不易受微生物污染的产品,即非含水产品、有机溶剂为主的产品、含水产品中如水活度

如何执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修订后的化妆品中二噁烷的检验方法?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将化妆品毒理学试验方法样品前处理通则等19项制修订项目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2024年第12号),对于注册备案时需要提交二噁烷检验报告的化妆品,自2024年12月1日起,检验报告应当采用通告发布的检验方法检测二噁烷;产品执行的标准“质量控制措施”的“简要说明”中,如采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二噁烷测定方法,应当填写修订后的检验方法名称。

如何对两剂或两剂以上必须配合使用的化妆品进行安全评估?

两剂或两剂以上必须配合使用的化妆品(例如染发化妆品、冻干粉和精华液配合使用的化妆品等),应根据产品的使用方法对混合后的原料含量进行评估。

当产品实际使用时可能存在多种使用配比的情况时,还应对每种配比情况下原料实际使用量进行评估。同时应结合相关文献研究资料或产品的实验研究数据,对原料之间是否存在化学和/或生物学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潜在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如何对必须配合仪器或者工具使用的化妆品进行安全评估?

必须配合仪器或者工具(仅辅助涂擦的毛刷、气垫、烫发工具等除外)使用的化妆品,应当明确配合使用的仪器或者工具发挥作用的机理,评估配合仪器或者工具使用条件下的产品安全性。配合使用的仪器或者工具不应具有化妆品功能,不应参与化妆品的再生产过程,不能改变化妆品与皮肤的作用方式和作用机理。

配合仪器使用的化妆品,如果仪器影响产品的透皮吸收,评估时需要对原料的皮肤吸收率进行调整,一般应选用更为保守的经皮吸收率。

相关阅读: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完整整理版)| 更新至2024年11月

2025年一季度浙江企业备案化妆品新原料盘点(含企业与新原料相关信息)

中检院发布《国际化妆品安全评估数据索引 收录的部分原料使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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