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6日,由危险化学品分类鉴别与评估上海市应急管理局重点实验室、杭州瑞欧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举办,上海化学工业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协会、日本化学工业日报协办的「化学品2026新政合规研讨会」 在上海圆满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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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研讨会聚焦化学品全链条合规,汇聚应急管理部、海关、交通运输管理、检测中心及越南官方等权威专家,为企业提供从政策前瞻到落地执行的一站式合规策略与解决方案,助力企业应对监管升级、拓展国际市场。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深度解读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危险化学品全链条、系统化监管时代的到来。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陈金合先生围绕法律框架、适用范围、目录管理、登记制度、“一书一签”、信息化监管以及豁免机制等核心内容展开深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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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来看,新法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管理要求,明确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监管责任,推动管理模式由分散监管向系统化、法治化转变。
在具体制度层面,目录管理作为判定基础得到进一步强化,登记与鉴定工作明确实行“应登尽登、应鉴尽鉴”;“一书一签”作为信息传递的核心工具,其一致性与准确性被反复强调。
同时,信息化监管成为重要发展方向,通过数据平台实现动态监管与风险识别,并在部分情形下引入登记豁免和运输豁免等分类管理措施。
上述变化对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不仅需要具备准确识别危险化学品的能力,还应建立覆盖全流程的合规管理体系,保障各类技术文件之间信息一致,并持续提升数据管理与信息化水平。在监管趋严与技术手段不断升级的背景下,企业违规行为将更易被识别,合规管理也正由“被动应对”转向“持续性、系统性管理”。
企业行动指南:
陈金合先生建议在新法实施背景下,企业应从整体合规体系建设出发:
夯实危险化学品识别与判定基础,确保产品是否纳入目录管理判断准确,同时结合实际情况落实登记与鉴定要求,避免出现漏登或误判的风险。
在日常管理中,应高度重视“一书一签”的规范性与一致性,建立统一的数据管理和版本控制机制,确保标签与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且保持同步更新。对于豁免条款的适用,应严格按照条件审慎判断,避免因理解偏差导致违规。
企业应顺应信息化监管趋势,推动内部化学品信息数字化管理,实现数据的统一、可追溯与动态更新,并通过定期内部合规审查不断完善管理体系。
总体而言,企业需要由单一环节合规向全流程、系统化合规转变,以适应日益精细化和常态化的监管环境。
危化品进出口合规管控
在当前进出口监管体系下,危险化学品与危险货物在申报、监管及技术要求上存在交叉但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企业在实操中容易混淆,导致申报错误甚至违规风险。
上海海关工业品与原材料检测技术中心陈相先生表示,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明确了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申报要素、随附资料及检验要求,包括危险类别、UN编号、包装标记、中文标签及安全数据单(SDS)等核心内容。同时,对包装合规性(性能检验、使用鉴定)提出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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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际案例来看,企业在进口及出口过程中普遍存在不实申报、漏报危险属性、标签与SDS不一致、包装不符合运输要求等问题,不仅影响通关效率,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信用风险。
总体而言,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监管正呈现出“申报合规+技术判定+包装安全”三位一体的趋势。
企业行动指南:
陈相先生建议企业,应从源头建立危险化学品合规管理体系:
强化产品危险特性识别能力,避免因认知偏差导致误判;
规范申报资料准备,确保UN编号、危险类别、标签及SDS等信息一致且符合标准;
严格审核包装合规性,确保满足国际运输规则及国内监管要求;
企业应建立标准化申报流程,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内部培训,降低不实申报和操作性错误风险,从而提升通关效率并避免行政处罚。
上海化学品登记执法情况及规划分享
近年来,上海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及鉴定分类专项执法检查,监管逐步由阶段性整治向常态化、系统化转变。2023–2025年累计检查企业218家(次),问题企业占比超过50%,反映出企业在登记、鉴定分类及“一书一签”等方面仍存在较大合规短板。
上海市应急管理事务和化学品登记中心余辛先生总结了近年来的检查内容,监管重点集中在四大方面:
一是危险化学品登记,包括漏登、未登记及信息不完整等问题;二是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重点关注未开展鉴定、分类错误及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三是“一书一签”(SDS与标签),突出表现为格式不合规、内容错误及多版本不一致;四是现场管理及许可,包括安全标识不规范、储存不合规及超范围经营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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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监管手段不断升级,通过数据共享、线索追溯及快速检测技术(如拉曼光谱、气相色谱等)提升执法精准度,显著增强对企业隐瞒成分或虚假申报行为的识别能力。
未来监管趋势将进一步强化“应登尽登、应鉴尽鉴”,推动执法检查常态化,并加强跨部门协同与全链条监管,对企业合规提出更高持续性要求。
企业行动指南:
余辛先生建议企业,应重点提升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合规管理能力:
确保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产品依法完成登记,避免漏登、错登问题;
对未明确危险性的产品及时开展鉴定与分类,确保分类结果真实、准确;
规范“一书一签”管理,保证各环节信息一致并及时更新。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台账及档案管理体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标识规范,同时关注监管趋势变化,提前布局合规工作。特别是在监管常态化背景下,企业需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合规”,通过制度化、数字化手段提升整体合规水平,降低执法风险。
新《民用航空法》下危险品空运的监管要求解析与应对
新《民用航空法》将于2026年7月正式实施,配套的《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CCAR-276-R2) 同步修订,旨在进一步规范民航危险品运输管理,筑牢航空运输安全防线。中国民航危险品运输管理中心程东浩先生针对新规核心技术内容及企业合规要求展开深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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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先生指出,《民用航空法》的修订基于民航运输规模化、多元化发展的需求,目的在于保障行业有序发展、明确各方安全责任、改善市场环境、接轨国际标准。
同时,程先生介绍了配套《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的五大修订重点:
一是融合新理念新要求,提出托运人及其代理人的信用要求;二是推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各方角色的定义以及责任范围;三是简化行政手续,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四是提升企业应急处置能力,要求各方明确应急处置方面的措施和方案;五是细化法律责任,进一步丰富管理手段。
企业行动指南:
程东浩先生提醒相关企业,新规实施将带来合规与发展双重影响。
企业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新标及时更新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包装、运输环节符合技术要求,避免因违规面临处罚;
行政备案的简化虽能降低运营成本,但也要求企业规范流程,同时健全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完善应急方案并开展常态化演练,以适配新规要求,保障航空运输安全与自身合规发展。
JT/T 617从行标到国标转换关键及对企业的影响
随着《危险化学品安全法》以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修订稿的发布,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企业都将受到全新的合规挑战。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范文姬女士介绍,《危化品安全法》由行政法规升格为国家法律,效力与约束力显著提升,秉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理念,坚守统筹发展和安全原则。
运输方面,新法压实托运-装货-运输-卸货-收货全链条管理责任,建立托运人托运清单制度,明确装卸货人职责与承运人安全管理要求,强化罐车罐体监管;同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还强化了道路运输动态监控管理,厘清了危化品与危货的管理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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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女士强调,JT/T 617升级为强制性国标后,紧扣衔接国际标准、契合国内法规等四大制定原则,从豁免要求、品名表、运输包装、标志和单据、装卸作业、运输作业六大核心方面完善规则,细化了包装分类、混合装载、应急设备配备等具体要求。
企业行动指南:
范文姬女士提醒危货相关企业,行业正迎来协同、智能、信用的多元监管升级。企业需配齐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完善停车场建设、更新车辆及智能化装备,提升安全合规承运、异地管理能力,加强人员专业培养,以信息化技术赋能运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新国标GB/T 45702:危货运输包装试验方法
为配套《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落地、衔接国际危货运输法规,助力国际贸易与企业合规,GB/T45702-2025《包装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试验方法》已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
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正高级工程师路冰琳女士在研讨会上,对该标准核心内容作专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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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女士介绍,该标准历时5年制定,修改采用ISO 16495:2022并结合国内实际完善,衔接联合国危货运输规章范本及国内多运输方式法规。
标准明确适用危货运输各类包装,规范了试验样品、11项试验方法、设备校准及试验报告十项核心要素;强化包装符合性检查,统一多运输方式检验要求,规范堆码限值计算与UN包装标记的获取、编制规则。
企业行动指南:
路冰琳女士 提醒相关企业:
需按标准规范开展包装试验全流程;
高度重视符合性检查,统一供应链核心限值以规避安全隐患;
出口企业合规申请UN包装标记,完善报告满足海关及国际要求;包装企业做好厂检记录留存,借符合性检查提升竞争力、规避责任;托运企业从源头要求供应商提供符合性检查合格报告,保障包装合规。
危货运输包装测试案例:性能测试常见问题分享和包装要求符合性检查要点分析
危货运输包装的性能测试与符合性检查是保障危货运输安全的核心环节,直接规避包装破损、渗漏引发的安全事故,是运输全链条风险防控的关键。中国包装科研测试中心检测技术中心总监陈振强先生针对危货运输包装性能测试常见问题及符合性检查要点展开专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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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先生介绍,当前金属、塑料桶罐是危货包装的常见类型,金属桶罐易在气密、液压试验中出现泄漏,跌落试验发生渗漏蹦盖;塑料桶罐则存在低温跌落破裂、液压试验封闭器渗漏等典型缺陷。他强调检测需与制造结合,通过检测反馈包装材料、工艺、设计的问题。
同时,陈先生还详解了包装要求符合性检查要点,该检查从材料层面源头把控质量,结合堆码、跌落试验做整体性能最终验证,二者形成互补闭环,还明确了纸箱等包装的具体检查指标及货损时的问题追溯逻辑。
企业行动指南:
陈振强先生提醒相关企业:
针对性规避不同材质包装的典型试验缺陷,严把性能测试关;
推动检测与生产制造深度结合,以检测反向优化包装的材料、工艺与设计;
严格落实包装要求符合性检查,构建从源头到成品的质量检验闭环;
掌握货损问题追溯逻辑,依据材料数据和试验结果快速定位问题根源,做好事后追溯与分析。
中国新化学物质管理办法监管近况分享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已进入“法典时代”,其核心制度——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生态环境部第12号令)或将面临修订完善。
上海化工院检测有限公司汪丹女士针对中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监管近况展开了深度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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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监管动态聚焦新污染物治理与源头风险防控,实现了监管维度的三大关键演进:
一是立法层级的全面提升,将新化学物质登记制度正式写入《生态环境法典》,并预备制定《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使“老办法”长出“新牙齿”;
二是法律责任的显著加重,新法典大幅提高了违法成本,无证或不按证生产、进口、使用的罚款额度由原来的最高3万元跃升至20万至200万元不等,甚至面临责令停业、关闭的严厉处罚;
三是监管范围的深度穿透,检查范围从已登记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扩展至未登记新化学物质企业,核查应报未报情况,同时加大对新污染物相关企业的关注,检查行业覆盖面持续扩大,重点关注生物医药、试剂、化妆品及石化等行业 ,强化从生产、贸易到加工使用的全生命周期信息传递与活动记录管理。
企业行动指南:
汪丹女士提醒相关企业,新法典的实施标志着环境合规已从“行政规章约束”上升至“法典刚性执行”,企业必须警惕合规风险的剧增。
企业需严格落实排查与登记主体责任,不能仅依赖CAS号判断物质属性,必须对照《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确认是否属于新化学物质或实施新用途管理的物质,确保在生产、进口前“应登尽登”;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活动记录与保存制度,并确保信息传递的有效性,将登记证号、风险控制措施等关键信息准确传达至下游用户。
针对上海等地区推出的“首违不罚”轻微违法免罚政策,企业应积极利用政策窗口期进行自查自纠,完善合规短板,以适配日益严苛的法治化监管要求。
越南化学品海关监管职责、流程与实践经验分享
自2026年起,越南构建了以四大类清单为核心的化学品分级管理体系,显著提升了进口合规门槛。
来自越南海关的专家Tuan Thanh Le 先生针对越南最新施行的《化学品法》(第 69/2025/QH15 号)及配套法令进行了详尽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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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政策更新的核心技术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分级管控体系的明确化,将化学品划分为条件管制化学品、特殊管控化学品(包括列管化学品、工业前体等)、禁止化学品及需申报化学品四大类,并配套发布了等多项政府法令;
二是海关通关流程的严格化,明确规定特殊管控化学品的进出口许可证是海关通关的必要前提,且企业须在通关前通过“国家单一窗口”门户(National Single Window)进行电子申报;
三是产品危险化学品含量申报制度的落地,要求对含有危险化学品的产品或货物申报其名称、危险特性、含量及使用领域。对于企业而言,这意味着出口至越南的化学品及其下游产品将面临更严苛的准入审核,任何合规资料的缺失都将直接导致货物滞港或退运。
企业行动指南:
Tuan Thanh Le先生提醒涉及越南贸易的相关企业,面对2026年新政,应迅速调整供应链合规策略。
企业需完成精准的物质分类对标,对照越南政府最新发布的附录清单(如附录II、III),确认出口物质所属类别,并及时办理相应的生产/贸易资格证书或进出口许可证;
企业应强化技术资料的标准化准备,特别是针对“需申报化学品”,必须准备好符合要求的商业发票(外文需经认证的越语翻译件)和安全数据表(MSDS),并确保在货物抵达前完成线上申报;
针对商业秘密保护需求,企业应充分利用新规中的保密条款,通过在越南的代表处或指定机构向监管部门提供注册代码信息,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同时保护核心技术诀窍。此外,企业还需关注混合物浓度豁免限值(如0.1%或1%等),合理规避不必要的合规要求。
越南《化学品法》及配套细则全解析
越南《化学品法》及全套配套细则已于2026年同步生效实施,对企业的东南亚贸易与生产布局提出全新要求。
越南责任关怀委员会(VRCC)专家DO THANH BAI先生就越南《化学品法》及配套法令的最新动向进行了深度解读。专家指出,2025-2026年的法规修订旨在实现化学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核心管理逻辑正从单纯的“基于清单”转向“基于风险与清单结合”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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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政新政披露了三大关键技术动向:
一是法规体系的全面重构,新法由7章48条组成,并配套三项核心法令(Decree),涵盖了基础化学品、有条件管理、特别管控类及需制定应急响应计划的化学品清单;
二是监管维度的精细化演进,新规特别强化了对“危险化学品、新化学品、商品中含化学品、登记注册及商业机密保护(CBI)”的管理要求,并明确了两项关键技术通知(Circular),分别规范文件格式与应急响应指南;
三是国际公约的深度对标,法规进一步明确了与《化学武器公约》、斯德哥尔摩/鹿特丹/巴塞尔公约的衔接要求。对于企业而言,这意味着合规重心将从简单的“准入登记”转向“全生命周期的风险管控”,且在化学制品成分披露与商业机密保护之间面临更复杂的权衡压力。
企业行动指南:
DO THANH BAI先生提醒相关企业,面对越南化学品监管的转型期,应积极采取前瞻性合规行动。
企业需建立合规数字化管理体系,以适配政府推动的行政程序数字化转型,确保化学品安全数据表(MSDS)、混合物组分及杂质信息的准确记录与即时更新;
企业应高度重视商业机密保护(CBI)与公众利益的平衡,在进行化学品通报或登记时,合理利用加密信息注册机制,确保核心技术信息在合规披露过程中得到保护;
建议企业积极参与政企沟通与技术研讨,针对新规中尚未完全明晰的“新化学品物质”处理流程、投资项目的“绿色化学”要求等核心疑虑,及时通过行业渠道向监管部门反馈并寻求解答,以降低政策不确定性带来的运营风险。
在“内外政策共振、法规标准交织”的关键时期,企业面临从法规到标准的全方位合规切换。「化学品2026新政合规研讨会」围绕 “新法速递解读-核心配套落地-新物质登记实践-多式联运衔接-跨境合规应对” 五大维度,提供兼具前瞻性与实操性的专业内容,助力企业构建2026年的合规体系。
瑞欧科技将继续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为政府、行业机构和企业之间搭建更加紧密的交流平台,共同推动行业合规、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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