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5日-16日,第17届全球化学品法规年度论坛(CRAC 2025)第三站,在新加坡正式启幕!本届论坛由杭州瑞欧科技有限公司主办,并获得新加坡化学工业协会(SCIC)的大力支持。
作为全球化学品生产与消费的核心区域,亚太地区在化学物质管理、绿色化学创新等领域,既面临挑战,也蕴藏机遇。如何顺应监管趋势、实现绿色转型,已成为区域内企业与行业的共同焦点。


CRAC Singapore 2025首次落地新加坡,汇聚70余名来自全球监管机构、新加坡政府、行业组织及企业的代表,围绕中国、日本、韩国、东盟等主要市场的化学品管理政策展开深入探讨,分享GHS与EPR等制度的最新进展,并就绿色化学与可持续发展等热点议题交流见解,助力企业把握增长机遇。
CRAC Singapore 2025正式启幕
杭州瑞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洪方韡先生为大会致开幕辞。他指出,新加坡作为亚洲化学产业的关键枢纽,始终吸引着全球的目光。
瑞欧科技于2023年在新加坡设立东南亚总部,不断加强区域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动本地企业与全球供应链的深度融合与高效协同。

作为CRAC 2025的收官之站,本届论坛整合政企学研多方智慧,旨在共同应对行业挑战、凝聚共识,为构建安全、绿色、可持续的化学产业未来注入新动力。
新加坡化学工业协会(SCIC)Cissie Yeung女士在致辞中强调,面对亚太地区化学品行业绿色转型的关键窗口,各方需携手共进,通过政策协同、技术创新与产业链协作,构建更具韧性与包容性的区域合规生态。

她指出,新加坡作为联通全球与区域市场的重要节点,将持续推动对话平台的搭建与专业能力的共享,助力企业把握可持续发展背景下的新机遇。
亚洲化学品管理法规:政策演进与区域洞察
亚洲各主要经济体在化学品环境管理领域的法规体系,正经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全生命周期治理”的系统性演进。
不同国家和地区结合自身产业结构和风险特征,逐步构建起各具特色、日益严格的监管框架,共同推动区域化学品管理向科学化、精细化与国际协同的方向发展。
在中国,化学品环境管理历经二十余年发展,已从“重点管控”迈入以“主动防控”和“全生命周期管理”为核心的成熟阶段。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化学品研究室主任王蕾女士指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是这一转型的重要体现。12号令依据物质吨位与用途、结合物质持久性、生物累积性、毒性实施差异化管控,从源头防范新污染物产生与扩散。
她强调,中国已初步构建“筛查-评估-管控”全周期管理框架,并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导则标准等技术支撑、强化执法监督,持续提升新污染物治理能力。
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方面,中国同样处于深化治理的关键时期。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NRCC)资深专家陈金合先生表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构成了安全管理的基本法律支撑,而登记制度则是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的信息基石。

为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专项执法检查正全面展开,重点覆盖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危险化学品登记,以及安全技术说明书(SDS)和标签(GHS Label)的合规性管理。
台湾环资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倪雅惠女士介绍,中国台湾地区亦建立了以《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办法》为核心的分类分级管理体系,涵盖“毒性化学物质”、“关注化学物质”,经营者须依法办理许可、登记或申报,并履行标识与SDS提供及人员培训等义务。

台湾瑞欧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黃睿裕先生补充指出,登记制度已系统构建为新物质与现有物质双轨并行。2024至2025年,管理重点转向现有化学物质的标准登记阶段,对首批106种现有物质陆续要求提交危害与暴露评估信息,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

日本的化学品管理框架以《化学物质审查及制造管理法》(CSCL)为核心,并辅以《劳动安全卫生法》(ISHA)、《PRTR法》等,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综合监管网络。
日本化学工业协会总经理Sugio Nishimura先生介绍,CSCL建立了新物质上市前筛查与现有物质持续管理的双轨机制,并根据物质降解性、蓄积性与毒性实施分层评估与限制措施。

在职业安全领域,ISHA近期完成重要修订,将SDS与标签的强制提交范围由674种扩展至约2900种,基本覆盖所有GHS分类有害物质,并引入强制性风险评估与暴露管控要求,推动管理模式从“个别管控”向“企业自主风险管理”转型。
同样致力于制度优化的还有韩国。据大韩石油协会高级经理Ire Kim先生分享,韩国以《化学品注册与评估法》(K-REACH)与《化学品管理法》(CCA)修订为核心,于2024年通过一系列改革,旨在构建更科学、精准的风险管理体系。

新规优化了新物质通报制度,扩大数据接受范围,并引入“危害未识别物质”概念,强化对数据不全物质的管理。在现有物质方面,改革废弃单一依赖GHS的分类方式,转而依据急性、慢性与生态危害属性实施差异化管控,提升了监管措施的针对性与效率。
东南亚新兴市场:化学品法规与认证新动态
在全球产业链布局加速调整的背景下,东南亚地区作为新兴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品合规要求正持续演进。越南、印度、菲律宾与印尼等国近年来陆续出台多项法规与认证制度,对化工及相关产品的市场准入提出更系统、更明确的要求。
越南正通过新《化学品法》及配套细则逐步建立更为完善的化学品管理体系。越南化工企业责任关怀委员会会长Do Thanh Bai先生建议,跨国企业应密切关注越方在化学品分类、标签与风险评估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提前制定合规策略。

他强调,企业应主动顺应绿色化发展趋势,加强供应链多元化布局与风险管理,并注重本地技术能力建设与人才培养,以把握越南在全球供应链中日益提升的战略地位。
印度对部分化学品实施BIS强制性认证制度。目前共有69种化学物质被纳入Scheme-I认证范围,涵盖醋酸、甲醇、丙烯腈、聚氯乙烯等产品;另有3种化学品属于Scheme-II强制注册范畴。

杭州瑞欧科技有限公司全球法规事务顾问Aman Sharma先生指出,企业应在申请前明确产品适用的认证类型,系统整理技术资料并确保检测设备有效校准。获证后,还需持续维护出口记录、定期更新MANAKonline系统信息,并建立常态化政策跟踪机制,以应对认证范围可能扩大的趋势。
菲律宾以《有毒物质和有害及核废物控制法》(RA 6969)为法律基础,构建了覆盖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体系。该国通过《菲律宾化学品和化学物质名录》(PICCS)、优先化学物质清单(PCL)及化学控制令(CCO)实施分级管理。

菲律宾环境和自然资源部环境管理局(DENR-EMB)中级工程师Roland Omar C. Tamani先生表示,未来计划将氯乙烯、苯等物质纳入CCO管控,建议企业充分利用在线许可与监测系统(OPMS)完成申报,提前准备符合要求的测试数据与SDS,建立可持续的合规机制。
印尼自实施《清真产品保证法》以来,已形成完整的清真认证体系。根据规定,除豁免产品外,所有在印尼市场流通的产品均须在截止期前通过清真认证。

印尼清真产品保障局职员Muhammad Wahyu Arif先生提示,企业应结合产品特性和成分来源提前规划合规路径,并备齐相关技术文件,以顺利完成认证程序。
在实操层面,HALAL认证流程包括准备、注册、审核和判定四个阶段,全程约需20至26个工作日。

针对企业常遇到的资料不全、体系不符等挑战,印度尼西亚食品、药品与化妆品评估机构(LPPOM)清真审计经理Ade Suherman先生建议,应争取管理层全力支持、组织年度培训、跟踪政策动态,并可借助专业机构服务提升合规效率。
总体而言,东南亚市场准入制度的持续完善,在为企业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对其合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唯有前瞻布局、系统应对,方能在这些快速发展的市场中赢得竞争优势。
亚太市场可持续与合规新视野
10月16日,国际镍协会东南亚地区法规事务专家Fabien Henry先生作为本场的特邀主持嘉宾,围绕“亚太市场可持续与合规新视野”这一核心议题,引导与会嘉宾深入探讨相关政策动态与企业应对之道。

同时,中国全国碳市场已拓展至钢铁、水泥、铝等行业,总覆盖量增至约8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成为全球最大碳市场之一。
马来西亚、印度等新兴经济体也陆续推出新的碳定价机制,在此背景下,南洋理工大学Daniel Lee副教授建议企业采用内部碳定价和情景分析等方法增强战略韧性,将碳成本纳入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流程,为不同政策情景做好预案。

在供应链层面,企业可通过与供应商共担减排责任、优化采购结构、共同开发低碳解决方案等方式,系统降低全链条碳足迹。面对下游市场,应加强客户教育与细分,清晰传达绿色产品的价值主张,帮助客户理解其在价格、品质和可持续性方面的综合优势,从而有效获取绿色溢价。
随着碳议题持续深化,化学品的全球合规管理也迎来新一轮升级。联合国于2025年9月发布GHS第11修订版,新增 “助长全球升温而有危害性”分类,强化环境风险管控。
亚太各经济体紧跟步伐:中国同步推进标准更新与监管强化,并加强SDS和标签审查,试点“一企一品一码”制度,实现全流程追溯;新加坡GHS标准SS 586更新 ,规定小包装简化标签要求;
日本将强化SDS通报义务,并引入“替代名称”制度;韩国提升标签与MSDS要求,加强线上线下随机抽查;越南发布新《化学品法》,进口化学品申报范围扩大至所有化学品,进口前需通过“国家单一窗口”提交申报。

面对各国标准差异,杭州瑞欧科技有限公司高级法规技术工程师张颀宜女士建议企业建立系统化合规体系,包括动态追踪法规、制定差异化CBI策略、加强供应链信息传递,以提升区域合规效率。
在可持续议题的另一重要维度——生产者责任延伸(EPR)方面,亚太地区同样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态势。EPR作为一种推动循环经济的关键机制,旨在强化生产者对其产品全生命周期,尤其是废弃阶段的责任。

新加坡化学工业协会(SCIC)Cissie Yeung女士指出,亚太地区面临塑料污染加剧与回收率偏低的共同挑战,EPR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已成为推动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她呼吁各国政府、企业与行业组织加强区域协同,推动EPR定义、范围与标准的统一,共同投资于回收体系与技术创新,通过政策激励与能力建设提升制度可操作性。
写在最后
在全球监管持续收紧、绿色转型全面加速的时代背景下,CRAC Singapore 2025作为洞察区域政策、链接多方力量的重要平台,不仅加深了各方对亚太化学品法规趋势的理解,更有效推动了政府、企业与专业机构之间的务实合作。
随着新加坡站的圆满结束,CRAC 2025全球巡回论坛也正式收官。自今年9月启程以来,论坛先后在中国杭州、日本东京成功举办,共汇聚全球超过600位行业代表,携手应对法规挑战、捕捉市场机遇,在产品创新与国际合作中凝聚共识,共拓前路。
我们坚信,唯有持续追踪法规演进、深化跨区域对话、推进务实创新,才能携手构建更具韧性、更可持续的化学品管理体系,从容迎接绿色未来的机遇与挑战。
CRAC 2025会后报告即将发布,更多深度洞察与前瞻内容,敬请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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