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秘鲁政府正式通过第005-2026-MINAM号最高法令,发布《化学品综合管理法施行细则》 (以下简称《细则》)。这一重要法规标志着秘鲁化学品监管体系的全面升级:不仅正式采纳国际通用的GHS标准,还同步建立了国家化学品登记册(RENA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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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举意味着秘鲁化学品监管体系迎来重大转型,成为继智利、哥伦比亚和巴西之后,拉美地区第四个实施统一化学品管理的国家。该法规将于公布之日起6个月后正式生效,核心监管机制与要点概括如下——
监管职责划分:双部门协同
法规明确了环境部(MINAM)与卫生部(MINSA)在化学品管理中的具体分工 :
卫生部:负责监管列入特定卫生授权框架下的物质,包括家用、工业用及公共卫生领域的危险物质。
环境部:负责上述范围以外、且超过规定量化阈值的所有其他化学品的通知与监管工作。
核心合规义务:通知与申报
企业需履行的核心义务分为“物质危害信息通报”与“年度申报”两类 :
物质危害信息通报:制造或进口量超过规定阈值的企业,必须向环境部提交物质的危害分类、标签和安全数据表(SDS)信息。
RENASQ年度申报:针对超过规定阈值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需通过“国家化学品登记册”(RENASQ)系统,每年申报上一年度的实际制造或进口数量。
合规时间表:阶梯式过渡
法规已整理出一份包含4000多种物质的危害分类表(LCA),并以此为基础,设定了2028年至2031年的阶梯式合规期限。
秘鲁境内的制造商和/或进口商需在此期限内,向环境部完成物质危害信息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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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在2031年9月30日前完成危害信息通报并列入官方清单及国家名录的物质。
[2]指未在2031年9月30日结束前完成危害信息通报,且未列入当年危险分类清单或国家化学品名录的物质。
下表明确了企业在完成上述“危害信息通报”后,应何时通过RENASQ登记系统进行年度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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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自2032年1月1日起,相关企业须对前一年度已完成危害信息通报的物质,履行年度申报义务。
关键技术细节与豁免
GHS标准:秘鲁目前采用GHS第六修订版,并允许参考欧盟、美国、加拿大、英国及日本等国的分类数据,但必须提交西班牙语版本的SDS。
豁免范围:药品、农药、食品饲料、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等由行业特定框架监管的类别获得豁免。此外,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释放物质的物品以及未经过化学改性的天然矿物、原油和天然气也属于豁免范围。
国外唯一代表(REE):借鉴哥伦比亚模式,允许国外制造商指定 REE 以提交敏感的机密商业信息,从而在保护商业机密的同时确保进口商合规。
后续风险管控
危害信息通报与年度申报仅仅是合规的起点。根据新规,秘鲁政府将基于收集到的数据建立国家化学品名录,并针对高关注物质启动风险评估(ERSQ)。这意味着企业未来可能需要承担更重的风险研究负担,并面临潜在的物质限制或禁用风险。
随着《细则》的落地,秘鲁的化学品管理正从传统的“被动行政审批”向“主动风险预防”转型。通过RENASQ登记册与外贸单一口岸(VUCE)的深度集成,政府将拥有前所未有的数据洞察力,能够精准识别境内的危险源分布及跨境损害风险。
因此,在2028年强制执行窗口开启前的这两年,将是企业通过系统化调整以占据市场先机的关键窗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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