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发布3-氯丙炔等5种新增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及最新监管要求

危险化学品登记要求与流程 危险化学品进出口要求
2026年5月8日

日前,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正式将3-氯丙炔等5种化学品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为落实该公告要求,应急管理部办公厅于2026年4月28日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3-氯丙炔等5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6〕159号)(以下简称《通知》),随文公布了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并明确了企业的合规过渡期及监管要求,此举标志着针对这5种物质的严格监管正式落地。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管理要求

据《通知》要求,相关企业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依法依规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并及时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背景与概况

随着化工行业的快速发展,部分广泛应用于医药中间体合成及有机化学反应试剂的精细化学品,在生产、储存和使用环节暴露出较高的安全风险。

为填补监管空白并强化全链条安全风险管控,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危险化学品目录》进行了动态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已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危化品管理迈入全覆盖监管新阶段,此次目录扩增正是新法落地的重要配套动作。

5种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信息要点

根据《3-氯丙炔等5种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5种化学品信息如下:

5种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信息要点

从分类可以看出:

  • 其中3种物质(2-碘酰基苯甲酸、2-重氮乙酰乙酸对硝基苄酯、甲磺酰基叠氮)被归类为1.1项爆炸物,属于重大爆炸风险物质;

  • 3-氯丙炔兼具易燃性、急性毒性和腐蚀性,并对水生环境存在长期危害;

  • 2-硝基-3-甲基苯甲酸以皮肤、眼刺激及一次接触靶器官毒性的较低危害为主。

企业需要根据危险化学品不同的危险特性,完善不同产品的安全管理。

企业合规建议

立即开展物质清单排查

对企业现有产品和原辅料进行系统梳理,核对化学品名称、别名、英文名、CAS号是否与目录分类信息表新增的5种危险化学品一致。

注意避免仅凭商品名或用途判断,须以CAS号为准,防止“漏判”。

对标危险特性完善安全管理

依据分类信息表完善涉及新增化学品的一书一签,及时更新危险分类信息,保证上下游危害信息的有效传递。

对于具有高危害,爆炸性的化学品,企业在储存条件、作业防护、工艺控制及应急处置预案方面必须按照高危、爆炸性危险化学品的标准进行设计和管理。

尽快办理相关许可证

对涉及5种物质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情况进行合法性评估,已从事相关活动但尚未取得相应危化品许可证的,应立即启动补办程序;新建、改建、扩建涉及上述物质的项目,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在立项、设计、施工等阶段同步考虑安全条件。

关注《通知》明确的最后期限:“相关企业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许可证。逾期未办或办证前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甚至停产整顿风险。

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义务

若企业为上述5种物质的生产企业或进口企业,应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要求准备登记资料,并向国家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取得列入目录化学品的登记证。

进口企业需特别注意:首次进口即触发登记义务,应在化学品进口前完成登记,避免因“先进口、后登记”被追责。

写在最后

这5种化学品被列入目录后,在法律上被正式定义为“危险化学品”,意味着其生产、经营、储存、进出口等全生命周期环节将受到极其严格的监管。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危险化学品管理将进入“新法+新目录+新分类信息表”的叠加阶段,监管标准更高、执法力度更强。

根据新法规定,未取得许可擅自经营或仓储的企业,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及最高50万元的高额罚款;未按规定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生产或进口企业,也可能面临最高20万元的罚款及停产整顿风险。

瑞欧科技建议相关企业,尤其是涉精细化学品、医药中间体、有机合成试剂等领域的生产、经营及进口企业,必须立即调整运营策略:立即开展物质清单核查,启动许可证办理程序(2026年7月31日截止),并及时完成危险化学品登记,以确保企业合规稳健运营。

相关阅读:

重磅!《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新增5种化学品,监管即刻生效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5月起施行!这份企业合规自查清单务必收藏

2026年危险化学品专项执法检查启动!4月30日前企业务必完成自查整改

本文的内容与版权均归杭州瑞欧科技有限公司所有,受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未经杭州瑞欧科技有限公司书面协议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以转载、链接、转贴、镜像、摘录、改编或者其他任何形式,对本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复制、传播,否则我司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已获得我司授权的媒体、网站,需严格在授权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本文内容,并且必须在使用时清晰注明 「内容来源:杭州瑞欧科技有限公司」,同时附带原文的文章链接。
关注 “瑞欧科技”
为您提供行业最新动态,解析市场发展趋势,共享优质免费资源,助力企业合规发展!
想了解更多法规相关,请联系我们
电话:0571-87007555
邮箱:customer@reach24h.com
相关新闻
重磅!《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新增5种化学品,监管即刻生效
应急管理部等部门公开征求《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征求意见稿)》意见
危险化学品仓储系列:出入库及装卸最新管理要求解析(GB15603-2022)
生产、经营柴油企业,5个重要事项务必知悉!应急管理部最新发布!
应急管理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就《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第一版)》答记者问
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2023年)及进出口管理要求!
《危险化学品目录》拟增列5种化学品!医药/化工企业面临监管新挑战
危险化学品进出口检验监管要求+登记管理现状与应对建议(学习笔记)
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罚案例解析:涉及登记、生产/经营许可、仓储等
危险化学品登记要求与流程
危险化学品登记要求与流程
中国危险化学品登记合规指南
查看
危险化学品进出口要求
危险化学品进出口要求
危险化学品进出口要求解析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