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加拿大环境与气候变化部(ECCC)与加拿大卫生部(Health Canada)联合发布了磷酸三苯酯(TPHP,CAS RN 115-86-6)和磷酸三(2-丁氧基乙)酯(TBOEP,CAS RN 78-51-3)人体健康风险特征最新文件。

文件显示,基于最新的科学证据,官方已推翻了此前关于这两种物质“对人体健康无害”的初步结论,拟认定其符合《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EPA)第64(c)条下的“有毒”定义。
这一监管立场的重大转变将直接影响家具、电子、建筑和日常消费品等多个行业的产品制造商和进口商。
核心发现:从“无害”到“有毒”的转变
作为加拿大“化学品管理计划”(CMP)下阻燃剂组评估的一部分,政府在2021年的草案中曾认为TPHP和TBOEP对人体健康风险较低。
然而,TPHP和TBOEP通常是以物理掺混而非化学键合的方式添加到材料中,因此会随着时间从产品中缓慢释放,随着新的毒理学数据和暴露评估模型的引入,评估结论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TPHP(磷酸三苯酯):
最新的研究表明该物质具有发育毒性(Developmental Toxicity)。
评估指出,现有的暴露限制不足以保护人体健康,特别是通过皮肤接触的暴露,例如使用指甲护理产品(如指甲油)、润滑剂和润滑脂,以及由于长时间接触含有阻燃泡沫的床垫、软体家具。
基于上述皮肤暴露途径的安全裕度不足,更新后的评估认定,TPHP可能会对人类健康构成危害。
TBOEP(磷酸三(2-丁氧基乙)酯):
本次评估采用了更新后的暴露参数。结果显示,婴幼儿及13岁以下儿童若长期接触含有TBOEP的泡沫制品(如床垫、软体家具和汽车座椅),可能面临不可接受的健康风险。
基于这一发现,TBOEP不再被视为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而被重新认定为可能存在潜在健康危害的物质。
拟议的风险管控措施
综上,加拿大官方已同步发布了更新后的《风险管理范围文件》,并提议将TPHP和TBOEP列入CEPA附表1的第2部分。

将物质列入附表1,意味着该物质已根据CEPA第64条被正式认定为 “有毒物质”。这一步骤是加拿大政府采取任何实质性风险管理措施(如制定禁止、限制、报告或控制使用的法规)的法律前提。
此外,加拿大官方正在考虑采取以下具体的管控行动:
化妆品行业:考虑将TPHP列入《Cosmetic Ingredient Hotlist》的禁用或限用清单,以降低消费者(特别是4岁及以上人群)通过指甲油等产品的暴露风险。
家居与母婴行业:拟通过法规或非法规手段,限制TPHP和TBOEP在聚氨酯泡沫(PU Foam)产品中的使用,重点管控对象包括床垫、沙发及儿童汽车安全座椅。
工业应用:针对某些工业润滑油和润滑脂中的TPHP含量实施限制,以保护成人使用者。
企业合规建议
针对向加拿大出口或在加销售相关产品的企业,瑞欧科技建议:
排查供应链:立即核查上述高暴露风险的输加产品中是否含有TPHP或TBOEP。
评估替代方案:鉴于未来极可能实施的禁、限令,尽早寻找更安全的替代阻燃剂或增塑剂。
参与评议:加拿大政府目前已开启为期60天的公众咨询期,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21日。若新规将对业务造成重大经济影响,瑞欧科技建议在咨询期内向加拿大政府提交最新的科学数据或经济影响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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