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拿大环境与气候变化部(ECCC)与加拿大卫生部共同发布了《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及《PFAS风险管理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标志着加拿大在系统性管控“永久化学品” PFAS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根据《措施》,加拿大计划将大部分PFAS列为有毒物质,并采取分阶段措施限制其使用,同时要求相关企业或个人积极提供持有的信息以支持科学决策。
《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报告》重点
根据《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EPA)》,PFAS 物质的定义遵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标准,特指含有至少一个全氟化甲基(-CF3)或全氟化亚甲基(-CF2-)基团的化学品。
PFAS广泛应用于各类消费者及工业领域,涵盖消防泡沫、食品包装、表面活性剂、润滑油、保健品与非处方药、医疗器械、化妆品、杀虫剂、纺织品、交通工具、驱虫剂以及电子产品等。然而,PFAS的广泛应用也引发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对污染的修复与管理构成了巨大挑战,且难以完全清除。
除含氟聚合物外,其他PFAS因其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拟被加入CEPA Schedule 1的第二部分。这一步骤将为后续的禁令或限制措施提供法律依据。
管控措施及时间节点
针对PFAS物质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的风险,提出了以下分阶段管控措施:
阶段 | 执行时间 | 目标 | 用途或产品举例 |
阶段一 | 2025年夏/秋启动公众咨询;2027年春预计颁布相应法规 | 禁止目前未受监管的PFAS(不包括氟聚合物)在灭火泡沫中的应用 | 含PFAS的消防泡沫及PFAS灭火剂 |
阶段二 | 阶段一法规发布后启动公众咨询并预计在2027年内完成 | 禁止非用于保护健康、安全或环境的PFAS(不包括氟聚合物)的使用,重点关注消费者应用 | 1.化妆品 2.天然保健品和非处方药 3.食品包装材料、食品添加剂、非工业食品接触产品,如纸盘子,杯子和碗 4.油漆和涂料、粘合剂和密封胶及其他可供消费者使用的建筑材料 |
阶段三 | 待定 | 禁止目前没有替代品且需要进一步评估其重要性的PFAS(不包括氟聚合物) | 1.氟化气体应用,如喷雾泡沫绝缘和制冷 2.处方药 3.医疗设备 4.工业食品接触材料 5.工业部门如矿采及石油 6.运输和军事应用 |
*注:最常见的聚合PFAS组包括侧链氟化聚合物(SCFPs)、全氟聚醚(PFPEs)和氟聚合物,SCFPs和PFPEs仍在禁用范围内。
加拿大现有PFAS管控措施
PFOS、PFOA、LC-PFCAs及其盐类和前体在CEPA法规下被视为有毒有害物质,由《禁止特定毒物法规》进行管控,禁止相关物质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等生产活动。
新的PFAS物质需依据《新物质申报法规》进行申报并接受评估。
2024年7月27日,ECCC发布了一份关于特定PFAS的强制性通知,旨在收集2023年度加拿大商业活动中单独、混合物、产品或制成品中某些PFAS物质的信息。
企业应对及合规建议
加拿大当局强调,新规旨在推动企业采用更安全的替代品,避免“遗憾替代”(即用另一种有害物质替代原有PFAS)。
瑞欧科技建议相关企业:
立即评估产品中是否含有PFAS物质,确认产品是否受到加拿大PFAS新规监管;
准备替代方案,尤其针对高风险用途提前寻找可能的替代物。
积极参与公众咨询,提供持有的相关信息支持政府做出更科学合理的决策。
及时关注法规动态,上述提出的PFAS管控措施仍处于草案阶段,最终版本可能会有所改动,瑞欧科技也将会为您带来第一手的法规动态。
此外,瑞欧还可以协助企业进行PFAS-free认证以及使用危害评估工具识别更安全的化学品,从而促进无氟替代方案的开发,提高企业合规的规范性、有效性及风险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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