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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1—10吨的简易登记物质,在新的新化学物质登记规则下如何管理?在新的新化学物质登记规则下,现行1—10吨的简易登记证书虽然继续有效,但企业不能再按“简易”思维管理后续项目。这是因为修订草案已将1吨及以上统一划入常规登记,新申请或证载明事项发生实质变动后,登记路径将是常规登记而非简易登记。2026年7月27日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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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化学物质登记新规,聚合物备案转换为常规登记有什么要求?在新化学物质登记的聚合物备案转换中,《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提供了一项重要的数据豁免缓冲机制:属于低关注聚合物,或者属于新化学物质单体或者反应体含量不超过2%的聚合物,在申请常规登记时可免于提交测试报告或资料、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及高危害化学物质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材料。2026年7月27日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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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12号令下取得的新化学物质备案需要如何处理?现行12号令下取得的新化学物质备案必须在过渡期内完成登记转换,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已办理备案的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前按新办法重新申请取得新化学物质登记证。2026年7月27日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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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已持有的新化学物质登记证在修订后是否继续有效?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44条,企业已取得的新化学物质登记证原则上继续有效——无论是依据第7号令还是12号令取得的登记证,在新办法施行后均保持效力。但"继续有效"存在两个重要前提:一是登记证载明事项未发生变化;二是企业自身的申请主体资格符合新办法要求。2026年7月27日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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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学物质登记制度在最新修订草案中发生了哪些核心变化?新化学物质登记制度在此次修订草案中迎来了系统性调整。其中,最核心的变化之一是从原先的“三类路径”精简为“两类登记”,并大幅收紧了申请主体资格。修订草案则将制度压缩为常规登记与简易登记两类:年生产量或进口量1吨及以上适用常规登记,不足1吨适用简易登记;原有备案制度被取消。2026年7月27日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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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企业如何落实应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新规要求?一方面,农药企业在完成本企业相关物质查新的基础上,针对”老药”品种,可排查档案,核查本企业在2003年10月15日之前生产或进口的农药活性成分及关键助剂。另一方面,《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成果由全行业共享,但历史证据的搜集往往不容易。单靠一家企业,可能会遇到“证据链不完整”的困难。因此,也建议企业间可联合收集证据,抱团申请。2026年7月27日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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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申请机制为什么对农药“老药”尤为关键?最主要是能低成本解决农药老旧品种合规。我国有相当一部分经典的农药有效成分和制剂助剂,其研发、登记并投入商业化使用的时间远早于2003年。如果让这些“老药”按照新化学物质的标准重新开展理化、毒理和生态毒理学测试,不仅测试费用高昂,还可能因毒性过大等问题导致合规受阻。2026年7月27日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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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申请机制是什么?《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增补申请机制并非本次新化学物质管理办法修订的新政,而是我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制度中一直保留的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机制。一旦增补成功,该物质将自动获得“现有化学物质”身份,不再受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的限制。2026年7月27日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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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修订后,农药企业面临哪些新的合规挑战?在最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对“产品类豁免范围的调整”在农药行业引起了广泛讨论。这意味着未来部分农药产品所涉及的化学物质,可能不再享有豁免,从而面临新化学物质登记与农药登记的双重合规课题。2026年7月27日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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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用OEL倒推PDE,企业应该采取什么正确的合规路径?从毒理学评估和法规合规角度来看,并不建议直接用OEL数值“倒推”PDE。这一做法是合规路上的“定时炸弹”,且很难得到官方认可。正确的合规路径不是依赖现成的OEL数值进行简单的数学换算,而是应该回归原始的毒理学文献,重新识别PoD(出发点),并严格按照科学方法和相关指南对PDE开展全面、系统的科学评估。2026年7月27日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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