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化学物质登记新规,聚合物备案转换为常规登记有什么要求?

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
2026年7月27日

新化学物质登记的聚合物备案转换中,《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提供了一项重要的数据豁免缓冲机制:属于低关注聚合物,或者属于新化学物质单体或者反应体含量不超过2%的聚合物,在申请常规登记时可免于提交测试报告或资料、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及高危害化学物质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材料。

但这并不等于“无需准备任何材料”,企业仍须提交符合相应情形的证明材料,合规重点从测试数据转向了聚合物条件的充分论证和可核验的证明链条。

本文基于生态环境部公开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修订草案、编制说明及现行制度文本梳理。最终内容、实施日期以及配套指南,均应以正式发布文本为准。
关注 “瑞欧科技”
为您提供行业最新动态,解析市场发展趋势,共享优质免费资源,助力企业合规发展!
本文内容及版权均归瑞欧科技所有。内容来自公开渠道的法规政策及瑞欧基于专业分析的经验总结,仅供参考。部分源自官方发布或转载,已注明出处。如有侵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瑞欧科技,为您提供一站式全球市场准入咨询和产品注册登记服务。
想了解更多法规相关,请联系我们
电话:0571-87007555
邮箱:customer@reach24h.com
相关资讯
事关新化学物质备案登记:聚合物备案常见问题解答(FAQ)
环保部发布新化学物质常规申报数据要求调整公告
新化学物质登记(12号令)备案补正材料逾期未提交将禁止新申请
新化学物质备案常见问题(一):申请主体、适用范围和聚合物相关解答
要求有变!事关台湾地区“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许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