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全球化妆品法规动态:印尼确认10月18日为强制清真认证期限(9月)

其他化妆品法规
2026年10月15日

北美洲化妆品法规动态

1. 美国华盛顿州更新化妆品铅含量临时管理政策

2026年8月31日,美国华盛顿州生态部(Department of Ecology)发布修订后的《化妆品铅含量临时管理政策》(Interim Policy on Lead in Cosmetics),并于当日生效。该政策仍以法定 1 ppm 铅限值为基础,但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适用替代路径:一般化妆品铅含量不超过 2 ppm、彩妆和泥膜不超过 5 ppm,或彩妆和泥膜铅含量介于 5–10 ppm 且满足逐批监测、第三方总铅检测及数据留存要求。新版取消了原定于 2026 年底到期的安排,政策将持续有效直至正式规则出台或被撤销;同时强化了方案 2 的监管要求,企业如未能按要求提交数据,将立即失去适用资格、需直接符合 1 ppm 限值,并可能被移出公开名单且不得重新加入。华盛顿生态部还计划于 2026 年秋季随机抽查 10 家采用方案 2 的企业。

2. 美国FDA重磅更新:两大防晒成分被移出美国OTC专论

2026年9月10日,美国FDA对美国OTC 防晒活性成分专论进行修改,正式将 Aminobenzoic Acid (PABA, CAS: 150-13-0) 和 Trolamine Salicylate(TEA-Salicylate, CAS: 2174-16-5 )从美国OTC防晒专论中移除。最终命令生效后,含有上述成分的防晒产品不得依据OTC防晒剂专论销售,未经FDA批准亦不得上市。

相关内容详见:美国FDA重磅更新:两大防晒成分被移出美国OTC专论

亚洲化妆品法规动态

1. 印尼启用EXIM进出口申请系统

2026年9月1日,印度尼西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BPOM)正式启用EXIM进出口申请系统,取代原e-BPOM平台处理新的进出口服务申请。新系统适用于化妆品、药品、食品、传统药物及健康补充剂等产品的相关进出口业务。自9月1日起,所有新的进口服务申请均须通过EXIM平台提交;此前已通过e-BPOM提交的申请,包括后续补充及修订资料,仍可在原系统继续处理直至完成。

2. 泰国发布美白及祛痘化妆品备案与功效宣称指南

2026年9月,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Thai FDA)发布《具有特定功效的化妆品备案与宣称指南:成分宣称》,针对美白及祛痘化妆品的原料使用和功效宣称提出具体要求。指南明确了相关产品可接受的原料及宣称表述,并要求功效宣称具有科学依据、内容清晰且不得误导消费者。同时,禁止使用暗示疾病治疗作用或改变消费者天然皮肤特征的宣称,以规范此类化妆品的备案及标签信息。

3. 印尼公布4家进口清真产品装运前检验机构

2026年9月10日,印度尼西亚清真产品保障局(BPJPH)公布通过文件资格审查的4家进口清真产品装运前符合性检验机构,分别为PT Superintending Company of Indonesia、PT Surveyor Indonesia、PT Anindya Wiraputra Konsult及PT Mutu Agung Lestari Tbk。

根据2026年9月9日生效的2026年第4号BPJPH条例,进口化妆品等相关产品在装运前须在装运国和/或原产国接受符合性核查,核查须由BPJPH指定的检验机构实施,核查结果须载于《清真产品保证报告》(LPPH)。进口商须在办理进口报关时持有该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9月9日起,印尼将对进口产品实施强制性装运前清真(Halal)合规核查

4. 越南发布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实施指南

2026年9月10日,越南卫生部发布第18/VBHN-QD-BYT号合并文件,明确东盟化妆品良好生产规范(CGMP-ASEAN)的实施原则及具体要求,自2026年9月26日起生效。该文件适用于越南境内所有化妆品生产设施,明确了规范的适用范围、申请程序及监督检查要求。越南药品管理局(DAV)负责组织实施、开展检查及签发CGMP符合性证书。文件同时规定了首次检查和复查所需提交的资料、现场检查程序以及检查结果的处理方式。

5. 越南实施《海牙认证公约》相关法令,简化化妆品证明文件认证

2026年9月11日,越南正式实施第293/2026/ND-CP号法令,落实《海牙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Apostille Convention)。该法令明确了附加证明书的签发、核验及承认程序。对于来自公约缔约国、已取得有效附加证明书的文件,越南有关机构不得再要求额外的领事认证或其他补充认证。涉及化妆品的自由销售证明(CFS)及授权书(LOA)等文件,可依照相关规定采用附加证明书认证;对于非缔约国,仍适用传统领事认证程序。

6. 印尼确认2026年10月18日强制清真认证期限不再延期

2026年9月16日,印尼清真产品保障局(BPJPH)发布公告,确认相关产品强制清真认证义务将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于2026年10月18日如期实施,不再延期。公告涉及此前在雅加达举行的跨部门协调会议,并重点强调进口产品及原材料的实施准备工作。印尼政府表示,将通过驻外代表机构和使领馆加强对境外企业的政策宣传,明确进口产品适用的清真认证要求及符合性评估程序,确保相关监管措施按期执行。

7. 印尼就化妆品非临床试验审批程序征求意见

2026年9月17日,印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BPOM)发布天然药物、准药品、健康补充剂及化妆品非临床试验批准程序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截至2026年10月16日。草案规定了非临床试验实施批准(PPUPK)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对于为满足化妆品备案要求而在印尼开展的非临床试验,可申请相应批准,并允许采用不涉及试验动物的替代性非临床方法。草案同时明确电子申请、技术资料、审批时限及试验结果报告要求。

8. 韩国颁布《化妆品产业促进及支援法》并修订《化妆品法》

2026年9月15日,韩国正式颁布《化妆品产业促进及支援法》,同时公布《化妆品法》修正案,两项法律均将于2027年9月16日实施。新法建立创新型化妆品企业认证制度,对研发投入或海外拓展能力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相应政府支持,认证有效期为三年,并可申请续期。相关法律同时规定化妆品产业支持措施及五年期化妆品管理规划,以完善产业管理、安全监管及行政支持方面的法律制度。

9. 韩国与印尼签署清真认证合作谅解备忘录

2026年9月18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与印尼清真产品保障局(BPJPH)在印尼德波举行的第五届Halal 20峰会期间签署清真认证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围绕清真认证制度开展合作,包括技术与人力资源交流、基础设施和研发合作、认可清真认证机构信息共享,以及清真政策法规更新等内容。此次合作涉及韩国食品及化妆品产品,并与印度尼西亚计划于2026年10月18日实施的强制清真认证制度相衔接。

10. 印尼公布免除强制清真认证的产品及原料清单

2026年9月,印度尼西亚清真产品保障局(BPJPH)公布2026年第301号决定,发布《免除清真认证义务的产品及材料清单》,将于2027年3月1日生效。该决定明确了适用清真认证豁免的产品及原料类别、豁免判定条件,以及申请新增豁免项目的程序。清单按照材料来源进行分类,涉及植物来源材料、未经过屠宰的清真动物来源材料、藻类、天然水及部分化学物质等,并通过附件列明具体豁免项目。

11. 印尼向WTO通报清真加工服务保障体系指南草案

2026年9月24日,印尼清真产品保障局(BPJPH)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通报《加工服务清真产品保障体系实施指南》法令草案。草案针对食品、饮料、药品及化妆品等产品的加工服务制定强制性技术要求,适用于境内外不同规模的加工服务经营者,包括合同生产及共用生产设施。主要规定涉及原料清真状态与来源核验、清真和非清真生产流程隔离、共用设施限制,以及特定情形下的宗教净化程序和记录管理要求。

大洋洲化妆品法规动态

1. 澳大利亚TGA就《毒物标准》修订征求意见,涉及维生素A等化妆品原料

2026年9月11日,澳大利亚治疗用品管理局(TGA)就《毒物标准》(Poisons Standard)拟议修订启动公众咨询,涉及苯乙酮、维生素A及可释放甲乙酮肟的硅烷类物质。其中与化妆品相关的调整包括苯乙酮使用限制,以及维生素A在身体乳液中按视黄醇当量(RE)计不超过0.05%、其他外用产品中不超过0.3%的拟议限值。有关提案拟提交2026年11月举行的第43次化学品分类咨询委员会会议审议。征求意见已结束

2. 澳大利亚TGA拟进一步限制防晒成分4-MBC的使用

2026年9月11日,澳大利亚TGA就《毒物标准》中防晒活性成分4-甲基苄亚基樟脑(4-MBC,CAS号36861-47-9)的使用限制征求意见。此次提案针对治疗性防晒产品及化妆品中的4-MBC提出进一步管控方案,包括大幅降低允许使用浓度或全面禁止使用两种选择。征求意见已结束

3. 新西兰宣布限制长链全氟羧酸及其相关化合物(LC-PFCAs)

2026年9月23日,新西兰环境保护局(EPA)宣布,政府已批准修订《危险物质和新生物法》(HSNO Act),对三类新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实施限制,其中包括长链全氟羧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LC-PFCAs),部分个人护理产品可能涉及该类物质。相关限制将于2026年12月16日生效,原则上禁止进口、生产和使用有关物质及含有该类物质的产品,但已登记豁免的情形除外。现有物品可继续使用至废弃阶段,废弃后须按规定安全处置或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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