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2日,台湾地区环境主管部门化学物质管理署就《列管关注化学物质及其运作管理事项》修正草案举行研商会议,针对拟新增列管的6种关注化学物质及其运作管理要求征求各界意见。
此次研商涉及甲苯胺红、对位红、双酚B、双酚F、MMMP及GBL等6种物质。相关修正草案已于2026年7月20日预告,此次会议是后续法规研商程序的重要进展。
那么,此次拟新增的6种物质主要涉及哪些行业?企业又需要关注哪些合规要求?
涉及哪些企业?
根据修正草案,此次新增列管主要出于食品安全风险、潜在内分泌干扰风险,以及化学物质不当使用风险等监管考量。
6种拟列管物质及其拟议管制浓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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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浓度均为草案拟议管制浓度。潜在涉及行业根据相关物质常见工业用途整理,并非官方指定的受影响企业名单。实际适用情况需结合产品成分、浓度及运作行为判断。
其中,甲苯胺红、对位红拟纳入“具食安风险疑虑化学物质类”关注化学物质,主要为防范相关工业化学物质不当流入食品及饲料供应链。
双酚B、双酚F因潜在内分泌干扰风险受到关注,拟纳入“民生议题类”关注化学物质;MMMP和GBL则因存在不当使用风险,拟进一步加强源头及流向管理。
拟议管控要求有哪些?
根据此次研商会议所附修正草案,拟对达到相应管制浓度的相关物质的制造、输入、贩卖、使用及贮存等运作行为实施管理。
对于适用完整运作管理要求的物质,主要涉及以下义务:
核可管理:运作前依规定取得核可文件。
记录与申报:建立逐笔运作记录,并按月申报。
标示及SDS:依规定完成标示并备有安全资料表。
特殊警示:甲苯胺红、对位红的容器及包装拟加注“禁止用于食品及饲料”;MMMP、GBL拟加注“限工业用”。
值得注意的是,GBL拟采用分级管理方式。
对于GBL含量达到20%但未达到90%的物质或物品,草案主要要求依规定落实容器、包装标示及SDS管理,其他运作不受《毒性及关注化学物质管理法》限制。
GBL含量达到90%及以上时,则须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核可、运作记录、定期申报等管理要求。
因此,涉及GBL的企业需要特别关注产品实际浓度,不能仅凭是否达到20%的管制浓度就认定所有管理义务均适用。
拟议过渡期如何安排?
考虑到新增列管可能对既有运作者产生影响,此次修正草案也提出了分阶段落实相关管理要求的安排。
根据修正草案附表四,拟议时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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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期限仅为本次修正草案的规划安排。会议简报明确指出,相关期程将根据实际公告日期调整。
此外,针对小型企业可能面临的合规负担,会议简报也作出了相关说明。
化学署表示,针对容器标示及核可文件取得,已规划约一年半的缓冲期,并将在法规正式施行后,通过说明会、网站公告、咨询及辅导等方式,协助业者了解并落实相关要求。
此外,根据10月22日会议简报,相关单位如对修正草案有书面意见,可于2026年10月29日前提交化学署。主管机关将参考研商意见,继续办理后续修法程序。
写在最后
从此次拟新增的6种物质来看,台湾地区关注化学物质监管正持续向食品安全、民生消费及工业化学品流向管理等领域延伸。
需要注意的是,10月22日举行的是法规草案研商会议,并不代表6种物质已经正式列管。最终管制浓度、管理要求及实施时间仍应以主管机关正式公告为准。
建议涉及相关物质的企业提前核查产品成分、浓度及实际运作行为,并持续关注后续正式公告及实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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