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国环保署(EPA)正式对知名化学品分销商Wego Chemical Group Inc. 及其关联实体(以下统称”Wego”)提起行政诉讼。起诉书详细列出了10项独立违规指控 (Counts 1 - 10),指控该企业在过去数年的化学品进出口及分销业务中存在严重的系统性违规,并面临法定的巨额民事罚款。
![]()
根据《通货膨胀调整法案》和40 C.F.R. § 19.4规定,针对2015年11月2日之后发生且在2025年1月8日或之后进行罚款评估的TSCA违规行为,其法定单项最高罚款额已提高至$49,772美元/天/项 。
瑞欧科技根据EPA起诉书官方文本,逐一梳理Wego的商业行为所引发的违规指控及罚款基准:
化学品数据报告(CDR)申报阶段的违规与罚款
Count 1:阈值25,000磅化学物质的延迟申报
引发违规的企业行为:在2020年化学数据报告(CDR)法定期限内(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1月29日),Wego未能按时提交209种年进口量达到或超过25,000磅的报告类化学物质的Form U申报表(违反40 C.F.R. § 711.8(a))。
对应罚款基准:EPA寻求对Form U列表中未及时提交的209种化学物质分别计罚,每种物质最高可处以$49,772美元的民事罚款。
Count 2:阈值2,500磅化学物质的延迟申报
引发违规的企业行为:同在2020年CDR周期内,Wego对5种受到特定管控、申报阈值降低至2,500磅的特殊化学物质,未能按时提交Form U申报表(违反40 C.F.R. § 711.8(b))。
对应罚款基准:EPA寻求对列表中未及时提交的5种特殊化学物质分别计罚,每种物质最高可处以$49,772美元的民事罚款。
Count 3:在2020 Form U中滥用“NKRA(无法查明)”隐瞒数据
引发违规的企业行为:Wego虽在后期补交了2020 Form U报表,但在涉及209种化学品的工业用途和功能类别及百分比等必填字段中,大范围填写了代表“不为所知或无法合理查明”的“NKRA”。然而EPA查证,Wego早已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开标注了这些化学品的具体用途,证明其完全掌握相关数据(违反40 C.F.R. § 711.15)。
对应罚款基准:EPA寻求对未能依法报告必需信息的209种化学物质分别计罚,每种物质最高可处以$49,772美元的民事罚款。
Count 4:在2024 Form U中再度滥用“NKRA”隐瞒数据
引发违规的企业行为:在2024年新一轮CDR申报中,Wego于2024年8月8日提交了254种化学品的Form U。其中在涉及247种化学品的生产用途和功能字段中,Wego再度大范围填写“NKRA” 隐瞒真实数据,而相关用途同样在其官网上被明文用于商业营销(违反40 C.F.R. § 711.15)。
对应罚款基准:EPA寻求对未能依法报告必需信息的247种化学物质分别计罚,每种物质最高可处以$49,772美元的民事罚款。
新化学品进口与清关阶段的违规与罚款
Count 5:未提交预生产前通知(PMN)非法进口新化学品
引发违规的企业行为:2021年至2025年2月期间,Wego分7次批量进口了反式巴豆酸(TCA)。由于该物质当时属于“新化学品”,而Wego在任何一次进口前均未向EPA提交法定的申报前通知(PMN)(违反40 C.F.R. § 720.22(b)(1))。
对应罚款基准:EPA寻求对这7次独立的新化学品预先申报违规行为分别计罚,每次最高可处以$49,772美元的民事罚款。
Count 6:未向海关提供所需的TSCA进口合规声明
引发违规的企业行为:针对上述7次非法的反式巴豆酸(TCA)清关进口,Wego作为海关记录上的进口商,未依法向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提交任何电子或书面的TSCA正面或反面合规声明(违反19 C.F.R. § 12.121)。
对应罚款基准:EPA寻求对这7次独立的通关认证违规行为分别计罚,每次最高可处以$49,772美元的民事罚款。
投产通知与出口阶段的违规与罚款
Count 7:向官方提交包含错误/虚假信息的活动开始前通知(NOC)
引发违规的企业行为:Wego曾于2020年8月6日向EPA提交了一份活动开始前通知(NOC),正式宣告某保密新化学品(案号P-19-0153)已于当天完成了首次商业进口。然而在2025年4月,Wego承认该产品实际从未被进口到美国(违反40 C.F.R. § 720.102(c)(1))。
对应罚款基准:本起诉书目前并未指定具体的拟议罚款金额,具体计算金额将留待后续独立罚款文件最终确定。
Count 8:漏报受管控化学品的出口通知
引发违规的企业行为:Wego分别于2019年12月和2020年6月向加拿大出口了受限化学物质三氯乙烯(TCE)和N-甲基吡咯烷酮(NMP),但未提交任何法定的出口通知(违反TSCA Section 12(b) 及40 C.F.R. § 707.65(a))。
对应罚款基准:同Count 7。
境内分销与规费减免阶段的违规与罚款
Count 9:违反重大新用途规则(SNUR)下的危害通报与通知义务
引发违规的企业行为:2019年6月至7月,Wego分4批次向本地客户销售了总计超过17.4万磅的受限阻燃剂十溴二苯乙烷(DBE)。Wego在发货前未在集装箱上贴危害警告标签、未编制含安全风险声明的SDS、未向客户提供书面限用通知,且未向EPA提交重大新用途通知(SNUN)(违反40 C.F.R. § 721.5(a)(1) 及 § 721.72)。
对应罚款基准:同Count 7。
Count 10:提交虚假“未制造/进口声明”以规避官方评估规费
引发违规的企业行为:在高优先级物质规费分摊初选名单中,Wego于2020年7月7日向EPA提交了一份“未制造/进口声明”,声明其在过去5年内从未进口过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但海关数据显示,Wego曾于2016年和2018年累计进口了超过26万磅的DBP(违反40 C.F.R. § 700.45(b)(5))。
对应罚款基准 :同Count 7。
罚款裁决与诉讼后续程序
起诉书特别指出,本文件目前并未指定最终的拟议罚款总额。根据40 C.F.R. § 22.19(a)(4) 的行政诉讼程序规则,Wego必须在收到起诉书之日起30天内提交书面答辩状并开启庭前信息交换。
在Wego提交其信息交换材料后的15天内,EPA将正式提交一份独立文件,明确具体拟议的罚款总额。
最终的罚款计算将依据 TSCA Section 16(a)(2)(B) 的法定标准,综合考量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严重程度,以及Wego集团的实际支付能力、对持续经营的影响、历史违规记录和主观过错程度。
如果Wego逾期未提交答辩状,将面临缺席判决并强制执行对应的最高民事罚款。
瑞欧科技建议相关企业
本次Wego诉讼案为所有对美化工贸易企业敲响了合规警钟。瑞欧科技特别提醒企业关注以下三大合规盲区:
官网也是证据:EPA已经实现数字化穿透式监管。企业切勿在CDR报表中填报“用途未知(NKRA)”,却在公司官网上大肆宣传该产品的商业用途。官方会将公开营销数据直接视作企业“已知”的铁证。
虚假声明代价惨重:无论是为了减免评估规费而误报“未进口声明”,还是在未实际进口前提交活动开始前的通知(NOC),一旦被海关查实数据不符,企业将直接丧失抗辩主动权,面临高昂的行政缺席处罚。
出口与分销同等重要:许多化工企业的境外总部往往只关注进口合规,而忽视了在美分支机构(如美国子公司、本土实体)在分销和出口时的法定责任。TSCA不仅严管进口,同样严格规范受限物质(如TCE、NMP、DBE等)在美国境内分销时的危害标签与SDS,以及从美国向其他国家清关时的跨国出口通知。企业必须督促其在美分支机构或美国合作方,建立覆盖“进、销、存、出”全流程的跨国联动合规审查机制。
相关阅读:
出口欧盟必看:ECHA启动多项执法行动,严查产品中REACH法规限制物质
化学品合规
化妆品合规
检验检测
安全管理智能化
绿色低碳可持续
药品合规
食品合规
食品接触材料/再生塑料
中国农药登记
境外农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