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细则从发证产品范围、包装形式、生产流程、关键控制环节、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原辅材料、保质期、出厂检验等方面加强和规范即食鲜切蔬果的生产安全,全面促进本市鲜切蔬果生产企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同时明确鲜切蔬果除符合该细则的要求,还要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据了解,该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本市即食鲜切蔬果生产企业须在2015年3月1日前取得相应生产许可。自2015年3月1日起,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不得生产销售即食鲜切蔬果产品。
北京将即食鲜切蔬果纳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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