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发布农药颗粒剂产品管控新规:2026年起全面实施

中国农药登记
2025年6月30日

为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农药科学减量使用,针对当前农药颗粒剂产品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全国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我部决定对农药颗粒剂产品采取如下管控措施。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仅受理、批准特定用途的农药颗粒剂产品登记(目录见附件)。用途为目录第三项、第四项的农药颗粒剂产品,应当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且推荐用量不高于相同有效成分其他剂型农药用药量。

二、本公告发布前取得登记,不符合用途要求的农药颗粒剂产品,需要继续生产销售的,登记证持有人应当在2026年5月1日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资料。

三、本公告发布前取得登记,用途为目录第三项、第四项的农药颗粒剂产品,在登记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时,应当提供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及推荐用量不高于相同有效成分其他剂型农药用药量的说明材料。

四、2026年12月1日起,撤销不符合用途要求的农药颗粒剂产品登记,2026年12月1日前生产的农药颗粒剂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可以继续销售、使用。

附件:农药颗粒剂产品用途目录

农药颗粒剂产品用途目录

文章及图片来源:微语农药

相关阅读:

小麦田除草剂在我国的登记现状、登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解析

我国对农药禁限用管理的规定,以及禁用和限用农药品种清单

2024年中国农药登记情况及特点分析:登记产品数量逐年提升

关注 “农化合规24小时”(境外农药登记)
关注“农药登记百分百”(中国农药登记)
聚焦全球农药登记管理,提供农药法规新动态,专业解读合规要点,助力农药相关企业、行业新发展!
想了解更多法规相关,请联系我们
电话:0571-87006630
邮箱:customer@reach24h.com
相关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53号:10个新农药产品获准登记
《农药登记中介代理服务管理规范》征求意见函发布(农业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发布: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发布: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农药登记信息员联系机制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发布: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农业农村部关于农药定义及管理范围界定的相关意见汇总
2023年农业农村部计划对4种高毒农药采取禁用管理措施
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就《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答记者问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正在公开征集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的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