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风险评估方法

深度解读中国《农药登记资料要求》下的健康风险评估、膳食风险评估、环境风险评估及抗性风险评估四大板块。为农药企业提供最新法规动态、风险评估技术咨询与全流程解决方案,助力产品科学合规,加速登记进程。

农药风险评估方法
行业资讯 常见问答 法规资料 会议培训 成功案例
最新发布
最新发布 热门发布
中国农药登记之环境影响资料的减免情形与注意事项(下)
环境影响资料的提交需要严格遵循中国农药登记的法规要求,但对于一些低风险农药、特定使用场景的农药等品种,则可以从产品实际的使用情况出发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本系列文章总结了当前中国农药环境影响资料的减免情形与注意事项。
2023年4月23日
美国EPA明确新途径技术方法(NAMs)可用于内分泌干扰物识别,多数农药登记将受益!
内分泌干扰物的识别是当前全球化学品安全性评估中关注的重点,随着欧盟 CLP修正案的进一步实施,欧盟也已将内分泌干扰物的识别要求进一步拓展到了一般化学品。此次明确,让更多农药申请人可以优先考虑采用这两种NAMs来满足法规登记所需的对雌激素和雄激素受体信号通路相关试验资料,将大大降低农药申请人在应对美国内分泌干扰评估的周期与费用。
2023年2月28日
农药健康风险评估中针对短期吸入毒性数据时单位转换该怎么计算?
农药健康风险评估的一般流程按照危害识别、危害评估、暴露评估和风险表征这四个阶段来进行。在危害评估中,需要全面分析和评估农药中原药的毒理学资料,包括原药的一般毒性效应,以及致癌性、致突变性、生殖发育毒性和神经毒性等特殊毒性效应。但在短期吸入毒性试验中相关的毒性数据时的单位转换该怎么计算呢?
2023年2月9日
中国农药登记|哪种情况需补充农药环境试验资料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环境影响资料不仅包括了相应的试验资料,还需涵盖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农药环境风险评估就是系统地采用科学技术及信息,在特定条件下,基于已有的环境试验资料数据,就农药有效成分进入环境中后,对生态系统产生不良效应的潜在风险和程度进行科学的评估。
2023年2月9日
紧随动物实验替代风口,欧美在(Q)SAR软件方面强化合作
近日,美国参议院一致通过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US FDA)现代化法案(FDA Modernization Act 2.0, S.5002),该法案的目标是取消联邦对新药进行动物试验的强制要求,紧随动物实验替代风口,欧洲与美国在(Q)SAR软件方面开始展开深入合作,以支持OPERA作为扩展模型在QSAR Toolbox中使用。
2022年10月20日
一文追踪欧盟农药内分泌干扰物评估进展
2022年9月13日,EFSA更新了农药活性物质内分泌干扰特性的最新评估结果,适用于欧盟农药和消毒剂登记评估的内分泌干扰物识别标准配套指南文件要求欧盟农药正在申请或新申请的产品均需要提交内分泌干扰评估资料,同时,已授权的产品也将陆续接受内分泌干扰物的评估,且根据欧盟农药法规,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可能对人类或非靶标生物有害的物质不能被批准。
2022年9月20日
全球「农用化学品和消杀产品」重要合规动态之8月回顾
欧洲食品安全局公开182种助剂的数据分析报告,以高效进行农药风险评估;欧洲食品安全局就灭菌丹、精恶唑禾草灵内分泌干扰评估的补充资料征询公众意见;比利时撤销部分草甘膦产品授权,并立即禁止销售相关产品;美国环保署就7月的农药产品登记和新活性物质登记申请进行公众评议等等。
2022年9月20日
欧盟农药登记中环境代谢物的数据要求与解读|水体中环境代谢物的评估
农药的田间施用会使其有效成分通过各种途径进入环境或残留于作物,并在其中发生代谢、反应或降解,进而生成相应的代谢物。本文将主要介绍欧盟水体中环境代谢物的评估要求和不同国家在环境代谢物评估方面的异同性,以期为中国农药登记中代谢物的评估工作提供借鉴与参考意义。
2022年5月9日
欧盟农药登记中环境代谢物的数据要求与解读|探寻中国农药评估新思路
本文主要针对农药登记中环境代谢物的评估目的以及土壤中环境代谢物的识别要求和安全性评估展开论述,以期为中国农药登记中代谢物的评估工作提供借鉴与参考。
2022年4月24日
美国环保署EPA采取农药登记改进措施,以保护濒危和受威胁物种
美国环境保护署 US EPA 将采取农药登记改进行动保护濒危和受威胁物种,以响应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 FWS 对有机磷杀虫剂马拉硫磷全国性的最终生物学意见 BiOps。
2022年3月25日
专题内容推荐
(Q)SAR模型

深度解析(Q)SAR模型(定量构效关系)在农药原药等同性评估、新农药研发及内分泌干扰效应评估中的关键应用。全面介绍欧盟、巴西、澳大利亚等全球主要市场对(Q)SAR的法规要求、预测报告格式及模型选择。

美国农药登记

FIFRA《联邦杀虫剂、杀菌剂和灭鼠剂法案》是美国农药管理最重要的一部法规。该法案明确规定,所有在美国境内分销、销售或使用的农药,都必须完成EPA农药登记,只要符合条件,均可向EPA提交农药登记申请。

欧盟农药登记法规

欧盟农药法规(EU PPP Regulation)是欧盟现行最重要的农药管理法规,全面规范农药在欧盟市场的生产、销售与使用,涵盖农药活性成分、安全剂、增效剂、农药制剂及辅助剂等各类产品。

中国农药登记管理办法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规定,所有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均须依法完成农药登记。登记范围覆盖所有农药类型,包括原药、母药及各类制剂。企业取得的农药登记证有效期为5年。

新农药登记管理办法

新农药是指含有的有效成分尚未在中国批准登记的农药,包括新农药原药(母药)和新农药制剂。根据《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申请新农药登记时需同时提交原药和制剂登记申请,并相应地提供农药标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