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食品安全首席专家制

食品法规新闻
2014年11月28日
11月27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关于建立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首席专家制度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卫生计生系统将建立食品安全首席专家制度,聘任人员不得以首席专家名义开展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意见》明确,首席专家要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专家团队的作用,广泛收集、研判专业领域的观点和意见,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为开展食品安全公众交流提供科学解读。国家级首席专家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会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遴选和管理,省级首席专家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专业技术机构负责遴选和管理,原则上每省(区、市)聘任1名。地市级及以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则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首席专家。

关注 “瑞欧科技”
为您提供行业最新动态,解析市场发展趋势,共享优质免费资源,助力企业合规发展!
想了解更多法规相关,请联系我们
电话:0571-87103822
邮箱:customer@reach24h.com
相关新闻
我国调整食品安全标准 两年内与国际接轨
广东对食品药品监管 今起实施“黑名单”制
进口食品境外企业注册制变化应对策略
国家食药监总局:严管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
农业部:我国未批准转基因粮食作物种植
6月我国检出不合格进口食品146批
宁波市开通食品安全追溯平台 打造食品安全城市
海关总署发布防止斯洛伐克非洲猪瘟传入我国公告
孙宝国:我国食品添加剂品种仍然较为缺乏
钟凯:我国对于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极为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