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严管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

食品法规新闻
2015年4月13日

    近年来,部分地区经营者以门店形式,直接将生鲜乳作为原料,经净乳、杀菌发酵后制成巴氏杀菌乳或发酵乳,供消费者现场即食消费,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风险。对此,国家食药监总局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强化对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监管,各地要制定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计划,将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中的蛋白质脂肪等理化指标和致病菌等微生物指标及非法添加作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及时公布有关信息。

 
    通知指出,现制现售生鲜乳饮品的经营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类别为“饮品店”),配备净乳、杀菌、发酵、冷藏等必要设备,经营产品仅限于巴氏杀菌乳和发酵乳。经营者要定期对采购的生鲜乳、加工制作的成品等进行检测,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生鲜乳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GB19301-2010)的规定。巴氏杀菌乳和发酵乳中的脂肪、蛋白质等理化指标和大肠菌群等微生物限量,应分别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和《发酵乳》(GB19302-2010)的规定。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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