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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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稿》在多个维度为化妆品行业发放“减负提速大礼包”,聚焦企业的合规流程、合规成本、上市周期等核心问题,在落实国家药监局深化改革、促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也是我国化妆品监管由“事前行政审查”向“企业主体负责、事中事后监管”转型的具体实践。
瑞欧科技特为您梳理了《意见稿》的核心要点,一起来看:
配方近似产品迎重大利好
根据《意见稿》,针对“配方近似产品”,允许在同一品牌下相关产品共用安全性和功效性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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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欧科技解析:《意见稿》的本次调整,将极大地降低多色号、多香型产品的检测成本。后续企业需关注代表性产品的选择、检测报告共用的科学性合理性确认与等效评价等内容,确保产品用好政策红利。
“原料报送码”线上松绑
《意见稿》指出,注册人、备案人无需填写原料安全信息文件 ,相关资料由企业自行存档备查。国家药监局不再提供原料安全信息服务平台各项服务,不再公开原料报送码相关信息。
但对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等技术文件对原料质量规格有相关要求的,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提交安全评估资料时,一并提交原料的质量规格或者检验报告。
瑞欧科技解析:《意见稿》对原料报送码在系统填报上的要求进行彻底松绑,化繁为简,相信实操注册备案系统的人员对此体会深刻,是落地的企业减负操作。但是需要企业注意“不填码”≠“没资料”,企业依旧需要准备原料安全信息资料以供备查,建议企业建立更严密的供应商档案管理体系。
动物试验再减免
动物试验一直是化妆品行业与国际接轨中关注的核心议题。此前我国新规已就普通化妆品进行了有条件的动物试验豁免,但是并不覆盖特殊化妆品及使用新原料的化妆品。在《意见稿》中,动物试验减免不再归属“普通化妆品”专有,只要生产企业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以下品类可免于提交该产品的毒理学试验报告。
豁免条件
已取得所在国家(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资质证明;
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能够充分确认产品安全性的。
豁免品类
特定特品类:烫发、非氧化型染发、仅具物理遮盖作用的祛斑美白化妆品;
新原料类:使用了尚处于安全监测期中化妆品新原料的普通化妆品和前述特殊化妆品。
瑞欧科技解析:此次动物试验豁免进一步扩大了适用化妆品范畴,无论对进口化妆品/原料企业还是未来考虑出海的化妆品企业都是一大利好。这将为我国化妆品在动物试验政策上进一步进行国际接轨铺平道路。
流程优化:合规再遇“加速度”
本次《意见稿》还在多个细节上进行了流程优化,确保合规提速,降本增效。
1. 生产场地变更共用检验报告
根据《意见稿》,当产品仅发生生产场地变更 (如国际大牌通过国内工厂降本、本土品牌出海委托境外生产企业生产),在注册人、备案人、产品名称、配方、执行的标准等未发生变化 ,可以共用 毒理学试验、人体安全性试验、安全评估等试验评估报告,仅需重新开展 微生物与理化检验并提交检验报告。
2. 境内责任人变更无需原境内责任人文件
由于以往产品变更境内责任人需要原境内责任人知情同意,而部分企业可能面临流程不通畅等问题,此次《意见稿》明确了境内责任人变更无需再提交原境内责任人盖章的知情同意书、能够证明境内责任人发生变更生效的判决文书 ,仅需提交:
拟变更境内责任人的产品清单;
新境内责任人承担产品(含变更前已上市的产品)原境内责任人相关各项责任的承诺书。
瑞欧科技解析:此次政策将极大地释放品牌方的渠道灵活性。品牌方在切换代理商、调整中国区战略时,或免于陷入流程死循环的尴尬境地,拥有更多自主权。
总体而言,《意见稿》在多个层面释放政策利好,也标志着中国化妆品的监管或将进入一个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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