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2日,国际香料协会(IFRA)开启关于第52版IFRA标准修订内容(52nd Amendment)的公众咨询,意见征求截至2026年6月12日。本次修订主要涉及51项新增标准(New standards),18项标准修订(Revised standards)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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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frafragrance.org
标准新增/修订
新增的51项限制标准(new restriction Standard)中,40项基于皮肤致敏性和系统毒性终点评估;另外11项仅基于皮肤致敏性(采用QRA2方法)。
新增的限制香料物质包括乙酰雪松烯(Acetyl cedrene)、肉桂酸乙酯(Ethyl cinnamate)、水杨酸甲酯(Methyl salicylate)、雪松醇(Cedrol)等。部分物质同时为欧盟致敏原清单中的原料,如乙酰雪松烯(Acetyl cedrene)、水杨酸甲酯(Methyl salicylate)。因此,企业在符合IFRA标准的同时需要注意欧盟化妆品标签的合规要求。
香茅醇(Citronellol)、酮麝香(Musk ketone)等在内的18种原料按照最新的评估结果修改了限制标准。
藤条香薰的产品类别调整为10B
IFRA将藤条香薰(Reed diffusers)及其相关产品的类别从Category 10A(household care products(including laundry detergents and hard-surface cleaners))调整至Category 10B(aerosol air fresheners)。这一调整后,用于藤条香薰类产品的香精使用可能会更为宽松。
呋喃香豆素的管理
进一步量化了对天然复合物中的呋喃香豆素(Furocoumarins in Natural Complex Substances)的管理,以8种呋喃香豆素标记物作为总呋喃香豆素含量的评估基础。并删除了包含Bergamot oil expressed,Lemon oil cold expressed等在内的8个原料的IFRA标准。
CAS号的管理变化
本次咨询函中,IFRA强调了一个容易被忽略的CAS号使用原则:即IFRA标准的适用范围不限于所列CAS号,任何用于识别该原料的CAS号,均视为在管控范围内。为某些特定异构体补充了通用CAS号;并明确结构异构体、命名变体同样适用标准。
对企业的影响
官方为新版标准拟定的过渡时间为:新配方-通知发布后11个月生效;现有配方-通知发布后30个月生效。需要特别注意,该合规时间点指的是香精混合物投放市场(从香精企业销售至下游客户),而非终端消费品上市。瑞欧科技提醒企业,需要提前做好相关的合规准备;尤其是涉及标准新增/修订或产品类别调整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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