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药监局正式发布《化妆品用生物技术来源原料技术要求通则》 (YY/T 10001-2026),生物技术原料的规范化管理进入新阶段。该项技术要求通则将于2027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同一原料因命名方式不合规,可能面临备案被退回、审评反复沟通的困境。瑞欧科技本篇将梳理生物技术类原料的命名逻辑与技术要点,帮助相关企业做好合规准备。
规范命名:如何给生物来源原料“起名”?
根据《发酵来源化妆品新原料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发酵新原料的中文名称应综合考虑所用菌种、底物、制备工艺、化学组成等多方面因素。可参考表1进行相关基础信息研究,并结合以下不同情形对应的命名规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原料中文名称(另可参考表2征求意见稿原文附表)。
表1 发酵新原料命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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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发酵新原料命名导则(征求意见稿)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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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发酵来源原料外,生物技术来源还包括细胞工程、蛋白质工程、酶工程和基因工程来源原料。结合国际通行命名规则INCI Nomenclature Conventions和上述发酵来源原料命名原则,其他各来源原料命名规则可参考表3。
表3 其他生物技术原料命名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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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核心指标与控制要点
《化妆品用生物技术来源原料技术要求通则》明确了原料标准的制定框架,重点要求如下 :
表4 生物技术来源原料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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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用生物技术来源原料技术要求通则》的发布,意味着生物技术原料在命名与技术要求层面将迎来统一、规范的管理框架。对于原料企业而言,瑞欧科技建议在新原料备案前,提前对照命名规则及情形,确认原料命名的合规性,同时系统梳理通则要求的技术文件清单,避免因材料不符而反复补正,提高备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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