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发布公告,将就“劳动安全卫生法中关于标签与SDS提供义务的修订”开展意见征询。
此次审查是为了配合基于《劳动安全卫生法》的化学物质管理强化措施,将风险评估对象物质(即须实施标签标示与SDS提供义务的物质)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背景与目的
根据《劳动安全卫生法》(第57条及第57条之2),对于可能对劳动者造成健康危害的化学物质,向其转让或提供的经营者必须通过容器标签标示与提供SDS的方式,通知其危险性和有害性信息。
目前,相关对象化学物质根据政府进行的GHS分类结果定期进行调整。
修订要点:新增对象物质
现行规定中,对象物质的范围依据以“截至2024年3月31日已完成官方分类的物质”为基准。但此次审查拟将这一基准日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
这意味着,在2024年度内完成日本官方GHS分类的新增化学物质,也将被纳入监管范围。据估算,预计将有36种物质新增为需要履行标签标示与SDS提供义务的对象。
| 部分物质信息 | |
| CAS号 | 物质名称 |
| 5117-12-4 | 2-Propen-1-one,1-(4-morpholinyl)- |
| 2372-82-9 | N-(3-Aminopropyl)-N-dodecylpropane-1,3-diamine |
| 68259-08-5 | Ammonium tridecafluorohexane-1-sulfonate |
| 6130-43-4 | Ammonium tridecafluoroheptanoate |
| ...... | ...... |
完整版的物质列表可参阅以下链接:
https://www.mhlw.go.jp/content/11305000/001597533.pdf
面向外国相关方的意见征询
在本次修订讨论过程中,厚生劳动省将依据《基准与认证制度设立等的处理办法》,为外国相关方提供陈述意见的机会。具体安排如下:
意见陈述时间
2025年12月9日(星期二)15:30~16:30
地点与方式
线下:中央合同厅舍第5号馆5楼专用第16会议室(东京都千代田区霞关1-2-2)
线上:可通过Webex或Teams进行远程陈述(请在申请时注明参会方式)。
此次意见征询亦面向在日本境内从事化学品进口业务的海外企业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企业如希望进行意见陈述,请按厚生劳动省规定的程序提交申请。
此外,关于标签标示与SDS提供义务的规定,目前预定于2028年4月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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