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将于2015年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

EHS合规
2014年12月30日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进一步推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采取措施,有效落实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主体责任,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2015年1月至10月,对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

国家安监局将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组(以下简称总局评估组),由安监局统计司会同职业健康司、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负责组织和实施。各省级安监局分别抽派1名人员,协助开展评估工作。

具体的评估将采取资料审查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评估方法。省级安监局按照本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行业特征以及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等因素进行筛选,向总局评估组推荐4个被评估市(地),总局评估组从中抽取2个市(地)作为评估对象,按照不重复评估的原则,去年评估的市(地)不再作为本次评估的对象。被确定为评估对象的市(地)根据本地区用人单位的行业、规模构成比例等情况,原则上要提供不少于300家备选用人单位的名录电子版,包括单位名称、所在县(区)、所属行业、规模类型以及登记注册类型等基础信息,名录中要包含一定数量的建材和冶金行业用人单位。总局评估组从每个评估市(地)提供的备选用人单位名录中,选取50家进行资料审查,选取5家进行现场抽查。

总局评估组在资料审查和现场抽查的基础上,对照评估标准确定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瑞欧提醒广大企业先行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自我评估,对企业内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进行修正和完善,已顺利通过国家安监局的评估。如您有职业病危害防治方面的疑问,请联系瑞欧梁丹女士,0675-87007532,liangdan@reach24h.cn。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注 “瑞欧科技”
为您提供行业最新动态,解析市场发展趋势,共享优质免费资源,助力企业合规发展!
想了解更多法规相关,请联系我们
电话:0571-87007555
邮箱:customer@reach24h.com
相关新闻
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在全国26个省级单位展开
九部门开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 —2015年)》实施督查工作
安监总局发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安监总局发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解读
安监局发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
多部委联合开展201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
安监局就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征求意见
美国环保署发布TSCA下首批开展危害评估的10个物质清单
国家卫计委发布《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
安监局要求进一步做好职业卫生监管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