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健委更新新食品原料终止审查目录,N-乙酰氨基葡萄糖新增其中,因与已批准的N-乙酰氨基葡萄糖实质等同而终止审查。
N-乙酰氨基葡萄糖
审查意见:
本产品是以葡萄糖、酵母粉、玉米浆干粉、硫酸铵、磷酸二氢钾、硫酸镁为原料,经谷氨酸棒杆菌 GB2(CorynebacteriumglutamicumGB2)发酵、过滤、脱色、浓缩、结晶、离心、醇洗、干燥等工艺制成,与国家卫生健康委2024年第3号公告批准为新食品原料的N-乙酰氨基葡萄糖具有实质等同性,终止审查。
在包装规格≤50mL的液体饮料中使用量为5g/kg,在包装规格为51-500mL的液体饮料中使用量为0.5g/kg,其他按照已公告的N-乙酰氨基葡萄糖有关内容执行。
截至目前,已终止审查的新食品原料数量累计达到89种,如需目录可联系瑞欧科技-合规小助手获取。
什么情况下新食品原料会被终止审查?
新食品原料“终止审查”的情形:
1、经审核为普通食品或与普通食品具有实质等同的;
2、与已公告的新食品原料具有实质等同的;
3、其它终止审查的情况。
“终止审查”会对企业产生哪些影响?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规程》将“实质等同”纳入“终止审查”范畴,明确规定:
经审核为普通食品或与普通食品具有实质等同的,与已公告的新食品原料具有实质等同的,专家评审委员会作出“终止审查”的技术评审结论。
之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报国家卫健委核准后,企业会获得“行政许可终止审查通知书”。该通知书可以作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的凭证。
2024年第3号公告批准的N-乙酰氨基葡萄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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