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调整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和《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以往发布的有关目录与本版本不一致的,以本版本为准。
附件:1.《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
2.《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