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2013年第133号公告)的要求,自2014年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作退货或销毁处理。盐田局依法对该批货物作退运处理。这是自新规实施后,深圳口岸首批因中文标签不合格退运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质检总局:首批不符新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退运
资讯排行榜
- 美国食品/饲料GRAS立法迎来重大进展:Self-GRAS通道或将彻底关闭 3周前
- 2026年上半年欧盟新型食品Novel Food申报盘点:多例HMOs获批 1月前
- 706批次食品未准入境!药物残留/疫病/防腐剂等问题突出(2026年5月) 1月前
- 水产品进口合规解析:从近百批南美白虾退运,看焦亚硫酸钠残留的管理要求 1月前
- 美国FDA动物食品GRAS通知最新申报情形解析:通过率远低于人类食品 2月前
- 农业农村部更新《饲料原料目录》,新增多款新饲料及添加剂品种批准申报 2月前
- 海关总署第280号令解读:GACC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四大合规风险 2月前
-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280号令》6月起正式施行:系统功能已升级 2月前
化学品合规
化妆品合规
检验检测
安全管理智能化
绿色低碳可持续
药品合规
食品接触材料/再生塑料
中国农药登记
境外农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