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度尼西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BPOM)正式公布了2026年第11号关于食品包装的法规(Peraturan BPOM Nomor 11 Tahun 2026 tentang Kemasan Pan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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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规取代了此前的2019年第20号旧版食品包装法规。新法规在监管思路、技术指标、测试方法等维度引入了重要更新,整体呈现对接欧盟食品接触塑料法规(EU No 10/2011)体系的趋势。
法规关键变化与核心技术要点
相较于2019年版本,2026年新版法规在以下方面做出了重大的技术调整:
01. 改用“特定迁移限量(SML)”监管模式:
各材质的检测要求部分,原先主要参照美国FDA建立的“提取物试验”(以mg/cm2表示)要求。新版法规中调整为特定迁移限量(SML,以mg/kg表示)。
02. 设立重金属特定迁移限值:
新法规对塑料材料设定了严格的重金属特定迁移限值,分别为:
铅 (Pb): 0.05 mg/kg。
砷 (As):不得检出(LOD=0.01 mg/kg)
镉 (Cd):不得检出(LOD=0.002 mg/kg)
总铬 (Cr):不得检出(LOD=0.01 mg/kg)
汞 (Hg):不得检出(LOD=0.01 mg/kg)
03. 测试规程引入欧盟标准:
旧版测试多用庚烷等替代模拟物,新版法规中引进了欧盟对于总迁移的OM0 - OM7标准化总迁移测试条件,并确立了模拟物(Simulant A, B, C, D1, D2, E)的选择逻辑。
04. 整合多材质适用性正面清单:
新法规将旧版按添加剂功能分类的清单进行了整合,以多材质勾选的方式,明确界定同一个物质能否用于塑料、橡胶、金属、纸、玻璃、陶瓷这6大材质(以√号标记)。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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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严控有毒有害物质限量:
密胺塑料等材料中,三聚氰胺特定迁移限量从2019版的30mg/kg大幅降至2.5mg/kg。对于婴儿用途的食品接触材料,三聚氰胺特定迁移要求进一步收紧至1mg/kg,并且禁止微波加热此类材料或制品。
06. 新增可重复使用塑料包装测试判定标准:
针对可重复使用塑料包装,新法规定必须进行连续三次特定迁移与总迁移试验。测试结果必须呈阶梯状递减,合规判定以第三次数据为准。如若测试结果在三次中呈现递增趋势,即使数值不超标,也将因材料稳定性不足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迁移限量要求。
瑞欧科技提醒相关企业
印尼食品包装新规的实施,标志着当地监管正全面向国际严苛标准迈进,对相关企业的合规管控提出了更高要求。
此次新规的核心变化主要体现在改用特定迁移限量(SML)监管、收紧重金属与三聚氰胺等物质限量、引入欧盟化OM测试条件以及新增重复使用塑料测试标准。
瑞欧科技建议出口企业尽早对现有包装配方与包材材质开展全面梳理与清查,以规避潜在的准入风险。
根据新法规定,在印尼市场流通的食品包装材料,必须在法规公布后的12个月过渡期内完成合规调整,即最迟应于2027年6月30日前全面符合新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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