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5/2269,旨在对现行的关于食品接触再生塑料材料和制品的法规Regulation (EU) 2022/1616进行更正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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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eur-lex.europa.eu
法规修订背景
(EU)2022/1616法规是欧盟于2022年发布的针对食品接触用再生塑料的核心法规,它取代了旧版的(EC)No282/2008号法规,建立了对再生塑料更为严格的监管框架。
然而,在该法规实施过程中,欧盟监管机构及利益相关方发现文本中存在若干技术性错误、引用不当及表述不清的问题。为了确保法律的确定性和实施的一致性,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此次的修正案 (EU)2025/2269。
主要修订内容
根据(EU)2025/2269号法规,核心变更要点如下:
明确标签要求
变更点:修正了第5条第3款的表述。
具体内容:法规明确指出,再生塑料容器上所贴的标签,其目的是提供关于容器内“再生塑料”的信息,而非容器本身的成分信息。标签上还必须包含法规(EC)No1935/2004附录II中定义的符号(即“酒杯叉子”标志)。
明确新技术开发者的义务
变更点:修正了第10条第4款。
具体内容:原法规错误地要求“回收商(Recycler)”发布安全报告。修正案将其纠正为“开发者(Developer)”的义务。在新技术通知阶段,开发者必须在其网站上发布关于制造塑料安全性的详细初始报告。
商业机密保护
变更点:修正了第12条和第14条关于保密信息的规定。
具体内容:欧盟重新评估了哪些技术资料应当公开。
非保密信息:新技术的简短摘要和再生设施制造流程的方框图(Block diagram)仍需公开,不得视为机密。
可保密信息:涉及具体再生装置的详细摘要,以及去污过程的管道和仪表流程图,因包含极高细节,公开可能损害开发者的商业利益,且对公众理解新技术安全性非必要。因此,这些详细技术图纸可以申请作为机密处理。
授权转让的程序要求
变更点:修正了第22条第4款。
具体内容:如果再生工艺的授权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现有的授权持有人应提前通过挂号信(Registered letter)的形式通知欧盟委员会,并注明第三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信息。此前法规遗漏了“挂号信”这一具体通知方式的要求。
给企业的建议
(EU)2025/2269号法规的发布标志着欧盟食品接触再生塑料的监管框架更进一步完善。通过修订(EU)2022/1616的相关规定,监管机构在保障再生塑料安全性的同时,也兼顾了行业对商业机密保护的合理诉求。
本次修订虽然属于“勘误”性质,但对供应链上的不同角色(包括技术开发者、授权持有人)均产生了实质性的合规影响。瑞欧科技建议相关企业密切关注法规动态,及时对照更新后的文本进行合规确认,规避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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