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欧盟发布委员会授权法规(EU)2025/1222,对《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EC)No 1272/2008进行了修订,涉及30多种物质的统一分类和标签要求。
法规修订依据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风险评估委员会(RAC)此前发布的一系列意见,涵盖了N-苯基-1-萘胺、臭氧、氧化亚氮等多种物质,这一变动将直接影响相关物质的生产、进口、销售等环节。
此次更新内容涉及CLP法规(EC)No 1272/2008 附件VI表3有害物质的统一分类和标签清单,包括新增22种物质以及修订10种物质内容。
具体信息如下:
新增22种物质清单
修订10种物质清单
该法规将于2027年2月1日起适用。
但是,自法规生效之日(2025年7月10日)起,可根据经本法规修订的内容对物质和混合物进行分类、贴标和包装。
瑞欧科技建议企业对照上述物质信息进行自查,提前采纳物质分类,及时更新安全数据表和标签,确保分类和标签信息准确无误,做好合规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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