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2017年第4号公告发布2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这两项标准将于2017年9月17日实施。
新版GB 2761的主要变化如下:
1、修改了应用原则:增加关于干制食品的说明“干制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以相应食品原料脱水率或浓缩率折算。脱水率或浓缩率可通过对食品的分析、生产者提供的信息以及其他可获得的数据信息等确定。”
2、增加了葡萄酒、烘陪咖啡豆、研磨咖啡和速溶咖啡中赭曲霉毒素 A 限量要求;
3、增加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辅食营养补充品、 运动营养食品、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和黄曲霉毒素M1的限量要求;
4、删除了表1中酿造酱后“(以粮食为主要原料)”的注解;
5、修改了附录 A中调味品、饮料类和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分类说明。
新版GB 2762的主要变化如下:
1、删除了稀土限量要求;
2、修改了应用原则中关于干制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折算要求;
3、增加了螺旋藻及其制品中铅限量要求(2.0 mg/kg);
4、黄花菜中镉限量要求从0.05 mg/kg调整为0.2 mg/kg;
5、增加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辅食营养补充品、 运动营养食品、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铅、砷、亚硝酸盐、硝酸盐的限量要求;
6、增加了无机砷限量检验要求的说明“对于制定无机砷限量的食品可先测定其总砷, 当总砷水平不超过无机砷限量值时, 不必测定无机砷; 否则, 需再测定无机砷”;
7、修改了附录 A中调味品、饮料类和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分类说明,另外还删除了如下分类:干制藻类、其他坚果及籽类制品、熟肉干制品、干制水产品、脱水蛋制品、热凝固蛋制品、冷冻蛋制品、特殊用途饮料类。
参考链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