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有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7月25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首页主菜单“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邮件发送至:liuxiaoyi@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3.信函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楼,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邮政编码:10003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相关稿件: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