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印发《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实施办法》

食品法规新闻
2019年4月23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印发了《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密切部门间协作配合,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执法能力,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实施办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网购和进出口领域侵权行为线上线下一体化运作,跨区域、链条化等特点,提出6个方面工作措施:
一是依法加强执法监管,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严格执法,特别是关注互联网领域侵犯知识产权新问题,完善监管措施,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基础性作用,加大对侵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二是拓宽线索来源渠道,发挥有关部门的投诉举报热线和网络监测平台作用,并建立与权利人的沟通联系机制,及时获取侵权违法线索。

三是强化执法协调联动,建立健全线索发现、源头追溯、属地查处和线索移交、协查联办机制,铲除侵权商品销售网络和跨境流通链条。

四是大力推进行刑衔接,行政执法部门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及时向行政执法部门通报违法线索,发挥各自优势,提高执法打击效能。

五是完善社会共治机制,加强政企协作,发挥权利人在侵权调查、产品鉴定中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共同防范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

六是建立工作保障制度,加强案情会商、数据统计、专家咨询等制度建设,研判知识产权违法犯罪形势,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信息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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