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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印度尼西亚备案化妆品需要哪些资料?化妆品出口印度尼西亚完成备案使,文件检查需要提交的资料有:经公证认证的自由销售证明CFS,经公证认证的良好生产规范GMP,品牌与生产企业之间的授权书和代加工协议,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和其他等。2024年10月11日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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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出口印度尼西亚需要完成备案吗?化妆品出口印度尼西亚需要完成备案。备案监管机关是印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BPOM),备案通报完成时间大约3-4个月。2024年10月11日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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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对化妆品的定义是怎样的?化妆品,是指用于人体外部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和外阴部)或牙齿及口腔粘膜的产品,主要起到清洁、香化或保护作用,以达到保护良好状况、美容或消除体臭的目的。2024年10月11日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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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化妆品指令(ACD)是什么?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各国于2003年9月3日签订了东盟统一化妆品监管协定,,文件当中包含东盟化妆品指令,并自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该指令旨在使任一签约国生产或销售的化妆品,在满足该指令的基础上,可以顺利进入另一签约国市场。2024年10月11日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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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如何对化妆品新原料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物质进行识别和评估?新原料中的风险物质可能来源于起始物料、生产过程以及储存、使用过程等,应结合相关信息和研究数据充分分析。在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的生产工艺中,应结合反应原理、制备工艺、实际生产过程等,列明具体起始物料、使用的溶剂或助剂、反应过程的中间产物和副产物等。2024年7月9日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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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化妆品新原料的吸入毒性相关风险开展安全评估?对于未预期用于可能存在吸入暴露风险产品的新原料,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应在新原料“适用和使用范围”中予以明确(例如注明“不得用于可能存在吸入暴露风险的产品”)。2024年7月9日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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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结合化妆品新原料的“适用和使用范围”开展暴露评估?根据《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进行暴露评估时,应考虑含该原料或风险物质产品的使用部位、使用量、浓度、使用频率以及持续时间等因素。2024年7月9日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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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新原料开展毒理学试验时,受试物有何要求?为充分提示新原料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应以注册备案新原料为研究对象,开展相应的毒理学试验。如新原料的实际商品化销售形式为其稀释溶液,也应以新原料为研究对象,不应直接以商品化稀释溶液为研究对象开展毒理学试验。2024年7月9日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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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新原料毒理学方法选择有何要求?根据《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新原料毒理学试验项目应当按照《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试验方法开展。《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未规定方法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或国际通行方法进行检验。2024年7月9日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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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植物/动物的化妆品新原料,应如何确保来源准确?来源于植物/动物的新原料,其质量安全与所用植物/动物密切相关。因此,应由专业机构(如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出具种属鉴定报告,明确物种信息、拉丁名。来源于藻类和大型真菌类的新原料参照此要求执行。2024年7月9日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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